重慶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措施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2-09-15 10:50:09 編輯:珍珍

9月14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擴大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許可權等6方面提出28條措施。“據初步估算,上述激勵措施落地後,我市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到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之前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偏剛性等問題,《若干措施》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原則,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財政經費使用自主權,讓他們不再被經費問題束縛手腳,用更多的精力去創造更多的科研成果。

一方面做“加法”,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等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乾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實施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即法無禁止即可為。擴大經費使用許可權,可用於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等。改進結余資金管理,考慮到科研活動的連續性等情況,取消結余資金2年未使用收回的規定,項目結余資金可統籌用於本單位科研條件建設等直接支出。

一方面做“減法”,精簡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將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個,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説明。科學開展預算評審(估),合併項目評審和預算評審,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評審時同步開展預算評審(估),縮短項目評審時間,避免評審的“非標化”隨意性。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管理,避免多頭重復驗收等。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激勵科研人員幹事創業方面,《若干措施》還明確了含金量更高、激勵力度更大措施,主要包括擴大支援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範圍等。

一是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200萬元(含)以下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40%,200萬至50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軟體開發和諮詢服務類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按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60%核定。

二是擴大支援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範圍,允許市級科研院所從已設立的基本科研業務費等穩定支援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由單位探索完善科研項目資金激勵引導機制,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三是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實行動態調整,由主管部門審批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備案;事業單位對聘用的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極少數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

四是激勵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也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記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