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人大同步推進嘉陵江保護法規實施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12-24 16:41:50 編輯:夏婷

川渝兩地生態環境領域第一部協同立法——《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同時施行。12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同步召開《條例》和《決定》實施座談會,兩省市人大常委會將共同推動兩個地方性法規有效落地實施,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助力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會上,重慶市政府以及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合川區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就《決定》貫徹實施計劃作交流發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越參加會議。

《決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川渝兩省市人大常委會協同立法的第二項成果。明年,川渝兩地人大常委會將對《條例》和《決定》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進一步督促《條例》和《決定》各項規定貫徹執行到位。

就如何實施《決定》,重慶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區縣政府將進行任務分解、跟蹤問效、宣傳等,積極推進保護修復、污染治理、責任落實等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決定》。

王越表示,近年來,重慶市推進生態環保領域的立法修法,先後制定和修訂了《重慶市濕地保護條例》《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是對國家生態環保法律在地方實施補充的具體舉措。此次川渝兩省市人大常委會協同立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地方立法提出的“突出重點領域”要求,既體現了各自特色,又強化了流域管控,增強了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王越要求,要充分認識《決定》出臺的重大意義,增強貫徹實施法規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堅持川渝一盤棋思維,推動兩地法規協同實施,把協同立法的有關精神原則、制度機制落到實處;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決定》的實施與長江保護法的實施有機結合起來,嚴格依法統籌推進;要加強立法後的監督檢查,建立監督協作機制,協同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加強對《決定》貫徹實施的監督。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指出,嘉陵江在長江流域生態系統中佔有重要而獨特的地位,開展嘉陵江流域保護協同立法,是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戰略中流域立法、區域生態環保協同立法的首次積極嘗試,對於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促進長江經濟帶高品質發展、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保障流域各地生産生活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認識開展嘉陵江流域保護協同立法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貫徹實施《條例》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深入學習領會,全面準確把握《條例》的重要內容和突出特點,嚴格對標對表,在貫徹實施上下功夫、出實招,切實履行好各自法定職責,全面落實政府法定職責、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加強《條例》學習宣傳,共同推動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依法助力長江大保護。(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