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本是件開心的事,沒用多久卻發現車輛有拆裝的痕跡。海口市民劉輝(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糟心事,他向汽車銷售公司要求退車遭到拒絕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汽車銷售公司“退一賠三”,劉輝獲賠33萬元及其他損失15721元。
車主起訴 新車剛開兩月發現有拆裝痕跡
2017年9月8日,劉輝與海南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購車合同》,約定劉輝向該公司購買一輛上海某品牌小轎車,雙方約定車身價為11萬元,首付款為5.5萬元,餘款由劉輝通過按揭的形式支付。2017年9月22日,該公司將車輛交付給劉輝,劉輝在車輛檢查交接表上簽字。合同簽訂後,劉輝為車輛辦理相關手續共繳納購置稅7051.28元、購買商業保險4720元、交強險950元、上牌公證抵押費1000元、手續費2000元。
車輛交付使用一個多月後,劉輝在使用中發現車輛存在電瓶不能正常啟動的情況。同年11月20日,劉輝又發現車頭油漆顏色和車身不一致等問題。8天后,他委託海南某汽車鑒定評估公司對涉案車輛進行鑒定。鑒定意見認為涉案車輛“存在局部維修、拆裝痕跡,不符合商品車特徵”。
新買的小轎車竟有拆裝痕跡,這讓劉輝很無奈,他向汽車銷售公司要求退車,但該公司拒絕。為此,劉輝向海口市秀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返還11萬元購車款,並賠償三倍賠償金共計33萬元等。
4S店辯稱 交車時車主檢查確認無異常
對此,該公司辯解稱,他們向劉輝出售的涉案車輛係2017年3月4日由上海某公司生産的證照齊全、車輛資訊一致,完全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合格新車,而非翻新車、事故車等。2017年9月22日,涉案車輛交付給劉輝當天,劉輝就涉案車輛的外觀、內飾、隨車配置等進行了仔細檢查,簽署了《交車確認表》,確認涉案車輛外觀、內飾、性能等均沒有任何異常。劉輝在接收新車並使用2個多月後,突然主張車輛部分點位存在重新噴漆、螺絲有拆卸、漆面上有膠質痕跡等情形,實在蹊蹺。
劉輝辯稱,雖然當時自己檢查並簽署了《交車確認表》,但涉案車輛的瑕疵具有隱蔽性,他作為普通消費者,不具有在接收車輛的當場,僅憑表面觀察即能準確識別出該瑕疵的技術和能力。他簽署《交車確認表》的行為不足以認定該公司交付車輛時不存在瑕疵。
法院判決 商家“退一賠三”,賠償34.5萬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劉輝向海口市秀英區法院申請司法鑒定,請求鑒定涉案車輛是否存在翻新、維修過的物證特徵。經法院對外委託,上海華碧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涉案車輛前保險杠存在維修翻新的物證特徵。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公司作為上海某品牌汽車專門銷售商,具有鑒別車輛情況的專業技術能力,其在知曉或應當知曉車輛前保險杠有翻新過的前提下仍以全新車輛名義進行銷售,符合法律規定的欺詐的構成要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該公司的銷售行為構成欺詐,應向劉輝賠償其購買車輛價款的三倍損失,並應向劉輝支付購買該車時導致的損失。
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劉輝與該公司于2017年9月8日簽訂的《購車合同》,劉輝向該公司返還涉事小轎車一輛,該公司向劉輝返還購車款11萬元的同時,向劉輝賠償損失33萬元以及賠償劉輝購買該車導致的損失合計15721元(包括購置稅、商業保險費、交強險、上牌公證抵押費、手續費)。
一審宣判後,該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海口中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提醒
買車時
如何鑒別“翻新車”
在提車時,如何鑒別買的是新車,而不是存在品質隱患的車?從事汽車維修已有20年的海口維修師傅王力權告訴記者,首先要看發動機是否乾淨,螺絲螺帽是否有扭過的痕跡,由於此類部件出廠時是機器人安裝的,因此,應該是無痕跡的。如果打開前機蓋,發現裏面有明顯的灰塵,那麼就要慎重考慮了,有可能是試駕車或者是被人退回來的車。
其次看輪胎,剛出廠的輪胎都帶有胎毛。
最後看車漆,驗車時查看接縫處,底盤和橡膠配件邊緣,有沒有明顯的噴漆痕跡,45度角看全車車漆的光澤度和反光線是否一致等。
中招了
如何舉證維權?
如果不小心買到“翻新車”,車主該如何舉證?律師劉鑫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電腦、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在實際維權過程中,消費者如果想打贏官司,還需要自己準備充足的相關證據。
劉鑫建議,購車後如發現問題,車主應第一時間收集車輛歷史維修證據。可通過《機動車合格證》等,從保險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汽車銷售門店查詢歷史出險和維修記錄。消費者可以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初步協調。若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等多種方式協調均告失敗,車主可直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舉證過程中,如果車主無法獲得歷史維修記錄,可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具一份中立專業的檢測報告,同時提供圖片、錄音、購車發票等證據。
(責任編輯:張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