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30週年座談會的消息顯示,我國已成為唯一連續十年“申遺”成功的國家,此外,截至2012年,我國現行有效的文物保護規範性文件達500余件。(新華社12月11日電)
十年來,國內固然有很多文物景點、自然遺産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從而得到了更妥善、更細緻、更有計劃性的保護。但也有一部分入遺的景區遭到過度建設、門票漲價等方面的批評,很多人質疑,景區一旦申遺成功,馬上就會漲價,難道申遺就是為了門票漲價嗎?文物保護就是大興土木嗎?
而更大的質疑還不止於此。國內目前的“申遺”,往往演變成一種燒錢的比賽。據報道,河南安陽殷墟申遺花了2.3億,湖南新寧用4.5億申遺,河南登封“天地之中”耗資達7.9億……原本的保護文物之舉,遂成了政府官員的政績工程。而這些錢則往往以文保的名義,來自於公共財政。
這樣,也就出現了一種奇怪的文化景觀,一方面,為了“申遺”成功,地方政府花錢毫無節制,甚至把大筆的錢投向與文物無關的賓館等“附屬設施”;另一方面,更多的文物卻缺乏必要的保護資金,特別是一些野外文物,往往因為缺乏保護,要麼在自然的侵蝕中一點點損耗,要麼乾脆就被文物販子盜走。即便是“申遺”成功的文物景區,也每每曝出有錢申遺,而後續保護缺錢的新聞。
真正讓人擔心的,還有世遺外大量文物朝不保夕的命運。2011年年底,國家文物局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新聞發佈會上公佈全國範圍內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總量766722處。其中約4.4萬處不可移動文物登記消失。除部分因居民自行拆改而造成文物價值喪失的情況外,相當一部分是因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産生摩擦而被拆除的。
因此,在“申遺成功率高”這一美好的現象背後,還應該看到大批文物單位在各種人為戕害下輾轉呻吟的悲情。這也説明,在這個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文物保護的道路並不平坦,政府、社會、民眾都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真正切實呵護好文化的天空、文明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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