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新聞

文化部撤銷4家“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命名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5-02 13:18:55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文化部近日發佈通知,撤銷北京中錄同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4家單位“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的命名。

據介紹,2011年6月至12月,根據《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文化部開展了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巡檢工作。本次巡檢採取了各示範基地自檢、委託省級文化廳(局)巡檢和文化部直接抽檢相結合的辦法。在各地文化廳(局)的協助下,巡檢工作已順利完成。從巡檢總體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示範基地都能夠在黨的十七大特別是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指引下,面向市場,努力開拓,大膽實踐,在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文化業態創新、地方經濟發展、弘揚民族特色文化産業、推動就業、實施文化産品走出去戰略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業績,為文化産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同時,通過巡檢,也發現了極少數示範基地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已不再發揮示範基地所應具備的示範、窗口和輻射作用。經調查核實,北京中錄同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湖北省民間藝術團、湖北三峽非博園發展有限公司和廣東潮州關鍵宇航鼠動漫影視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廣東宇航鼠動漫有限公司)4家單位已不具備作為示範基地的基本條件。根據《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撤銷上述4家單位“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的命名。

據了解,自2004年開始,文化部共命名4批共204家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並出臺了相關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確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和園區不搞終身制。在2009年的巡檢中,也有3家單位被撤銷了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的命名。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