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在畫布上反反覆復、持續不斷地涂涂畫畫,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試圖呈現出自己的手筆,這是我創作的全部奧秘。繪畫的妙處不在於題目或圖像,而在於個性的魅力。藝術就是要畫出某種“有意思”的東西,某種可供嗅察、聽到、看見、感知、想像、思考的東西;但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必須有自己的看法,這些看法是在自己心靈中形成的,而繪畫的魅力就是依靠醞釀和記錄這些看法的心靈魅力。我們在繪畫作品中所要畫出的那種感想,那種心情,若用一句話形容就是“我對自己説道——我説”。
千千萬萬瑣屑的問題和浮動著的遐想,它們來自我們這白駒過隙般的塵世生活。我們的日常工作,我們的閒暇時刻,我們的娛樂消遣。最重要的,來自我們與他人的聯繫交往——所有這一切無法預料、互不關聯、形形色色、平平常常的生活素材,我都應該賦予某種美感,理出一個頭緒。換句話説,在我們那日常思想活動中佔絕大部分的念頭,亦即我們在人群中孤獨身處,由於發現某種景物,看到城市風光,由於觀賞藝術或閱讀書籍,由人們之間不同氣質和性格的相互影響,以及由那些半醒著的希望、欲求、恐懼、歡樂之念而引起的那一切朦朧情緒,繪畫都應加以描繪。
我知道,多數人的信念並不是理性的産物,而是一大堆的聯想、傳統觀念、對事物的一知半解、格言、範例、中心、狂想等的總和。所以我們要觀察的不是人類的莊嚴法相,而是他們的自相矛盾之處。對於人性的種種弱點,我既不感到羞愧也不感到震驚,更不因之而憤慨;但在自己的內心深處,我們仍要保留高貴理想的光芒,令人激動的景象,無憂無慮的性情。各種事物的突出特點——這些精神的産物,萌發自千萬人的心靈,就如燦爛陽光穿過陰暗愁悶的雲層,促使我們想到人類既平凡,又高尚。我們自己偉大而不自知。在人生的熱心的研究者看來,人生的興味就在於:我們大多數人似乎抓住了一點什麼重要的東西,可是又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或者説,我們似乎看到了一點什麼,遙遠而渺茫,可望而不可及,對此我們總是記不準又説不清。人性的最大特點在於它的兩面性,它那搖擺不定的傾向,亦即在我們這不安定的頭腦裏所進行的善惡之間的爭奪。一個畫家要明白宣告的宗旨是使得人們對於人生,對於自身,對於自己生活中所能起的作用感興趣;而要達到這一目的,最好的辦法是通過藝術使人們相信人生是一場很有意思的遊戲,人人都能參加;任何生活方式,哪怕再高雅,再拘謹,總是會有很多出路和通道。況且人生的樂趣也不歸政治家或百萬富翁所專有,而是公平分配的,只要我們為它留出一點時間、耐心和想像力。不要只泡在什麼具體的目標或粗俗的野心中去。因此,真正的藝術和繪畫在我們身邊悄悄説出的那個重大秘密是:只要我們生活得充實,生活經驗本身自有價值。不一定非要獲得所謂的成功不可,成功倒往往會掩蓋住生活的經驗,而使它萎縮下來。人一旦高踞要津,可能會把人生的要點看錯,而人生的意義全在於給予,而不在於接受。
人生的全部精髓在於:我們想要了解什麼事物,總是始於無知;而且,還須知道,我們原先從未夢想過的千變萬化的生活方式,恰恰體現了人生的充實和豐滿。如果我們一味相信人生並不存在什麼光輝偉大的時刻,那麼就不免把人生看得過於低下,如果我們心裏只想著那些光輝偉大的時刻,那麼,看待人生又不免多愁善感。藝術家需要一種平衡的態度,一個人在一生中雖然能體會到冒險的樂趣,新奇的召喚,在空氣清新的早晨登程出發的激動心情,遇到旅伴時的狂喜以及到達目標時的歡快。然而,這樣的時刻畢竟太少,在路途上總覺得無法走近那出現在遙遠地平線上的尖塔以及閃耀在遠方雲霧之中的高地。因此,我們常常只好依靠自己的想像來鼓舞自己,或者細心觀察那樹籬之間和灌木叢中發生的瑣屑小事,而繪畫的任務也就在於把人生道路看來單調乏味的空間、平平無奇的地段轉化為華麗、新奇的東西。畫家總是以其特有的方式充當著人生的解説員,人生的評論家。觀察人生,並且深切地關心事物的魅力和特性,並想將其呈現在最明凈、最柔和的光亮和色調之下,好使人們更加熱愛人生並對於人生當中的無窮變化在思想上有所準備,不管那是意外的歡樂還是意外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