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國:書法家不能忽視圖形創造

時間: 2015-02-03 13:20:40 | 來源: 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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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我著成《中國歷代書法家評述》一書, 該書系統評述了中國書法史上開宗立派的26位書法大家,並旁及其他書法家數百人。縱觀這些留芳千古的書法大家,無論是鐘、王、歐、虞,還是蘇、黃、米、蔡,無論是長于行書的趙孟頫、董其昌,還是善寫草書的張旭、懷素,他們都是圖形創造的高手,都是在書法字形結構上突顯出了鮮明個性,創造出了獨特的藝術風格,讓人一望而知。所以,我認為,書法家書寫出來的漢字字形就是一種藝術圖形,字形結構即結字的能力就是圖形創造能力,它是衡量一位書法家創作能力的重要標準之一。

反觀今日,許多書法家的圖形創造能力不足,他們過多地關注書法的筆墨技巧,過分講究書法形制,往往忽視了作為書法基礎的結字造型。換句話説,他們往往缺乏從經典作品中得到的結字造型的嚴格訓練,儘管他們運筆用墨熟練、作品形制講究,但是結字造型粗陋,雜亂無章,這樣的書法作品只能叫信手塗鴉。

書法家通過對每個字的形象創造,不僅傳達出字意資訊,而且還表現出自己的個性特徵、自然的生命感和藝術的美感。所以,書法中的結字是書法家的一種生動的藝術創造活動,同樣一個“國”字,王羲之寫的不同於歐陽詢,而歐陽詢寫的也不同於顏真卿。所以,通過圖形創造活動書寫出來的字,才是書法;反之,不懂得圖形創造規律,沒有通過圖形語言表達出的字,那不是書法,只是寫字。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這句充滿東方智慧的話,也同樣可以用來概括地表達書法結字造型的藝術規律。顏體不同於柳體,二王不同於蘇黃,成功的書法家結字造型都必然與眾不同,是新穎獨特的“這一個”。但是他們書法的結字造型的特殊性又寓于書法圖形創造共同性之中,表現出書法結字藝術的基本規律。當今書法家了解和掌握這些基本規律,對於自己的書法創作特別是圖形創造大有益處。

一是分間布白,四面停勻。書法藝術裏講究字的結構,就稱之為“布白”,因為字由點畫連貫穿插而成,點畫線條的空白處也就被看成是字的組成部分,虛實相生才構成一完整的字形。結字時,每一個點畫都在字的結構空間中佔有一定的位置、面積,要獲得一個字的書法圖形的美,那麼該字的點畫分佈的勻稱,以及筆畫基本格調的調和,則是必須具備的首要條件。

二是平衡穩定,勿令偏側。字的結體,古人常稱為間架,取意為仿佛如房屋的框架,必須穩當平衡,否則便會倒塌。不過,書法結字造型時常常“倚斜取勢”,把一個字寫得左低右高或左長右短,仿佛失去平衡。但是,西方藝術史學家烏爾富林提醒人們:“在一幅畫中,位於右半部的那些物體看起來總比左半部的‘重’一些。”就像一幅畫的左半部能夠承受更多的重力一樣,一個字左低右高,左邊因重心低而重力大,但在觀者心理上,它仍然能獲得平衡的效果。

三是相互顧盼,和諧統一。一個字的造型必須從它的整體效果出發,而這種“整體效果”就是來自構成整體的各部分之間的結合方式——關係。結字造型,就是要通過點畫或偏旁、部首之間的“向背”“相讓”“朝揖”“粘合”“回抱”“覆蓋”“包裹”等等藝術手法,處理好各部分的相互關係,從而達到和諧美。

四是要有變化,避免雷同。字的圖形創造帶有書法家強烈的主體性。結字造型時要十分重視筆畫的長短大小、虛實斜正、姿勢神態等方面的變化,避免雷同。為了追求字型的新奇和字體美,甚至還可以運用“避就法”“增減法”“借換法”等藝術手法,改變字形,達到出人意料的變化效果。

當然,上述結字造型的基本規律是就篆、隸、楷、行書體而言的,至於草書那又當別論了。王世國(廣東省書法評論家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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