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進入二十一世紀,畫壇熱鬧紛繁起來。二十世紀諸大師多已離世,新的藝術標桿又還未被公認,因此,有心計的畫人開始折騰起來,鬧劇一部接著一部地上演。
有人借慈善賑災之名大秀自己作品價值極高之廣告;有人借打官司之事弄得滿城風雨路人皆知;有人在拍賣行自拍自買刻意抬高身價;有人想盡辦法讓大領導、國家機構收藏其畫作而自封大師;有人為爭美協、畫院、美院等藝術官職而動用高層行政領導出面干預;有人把展旗插到四面八方而讓人相信其廣受歡迎程度;有人借參加名師班之名拉關係博入選大展並借機斂財;還有人自封“虎王”、“馬王”、“牡丹王”等等糊弄對藝術一知半解的愛好者;有人為能確保入選國家級展覽而四處提前公關;有人自命天才廣收門徒而讓追隨者為自己推波助瀾;有人借評選活動之機拚命拉票爭上榜;有人因為自己畫工筆畫便有意貶低寫意畫;有人辦畫展不認真考慮如何向大眾提交高水準的展覽作品,卻費盡心機去邀請高級別的大領導到場以烘托其作品受重視程度和體現所謂的“高檔次”等等,五花八門的鬧劇層出不窮,實在有失藝術家之神聖臉面矣!
上述人士之所作所為,可分有意識之行為和無意識之行為,有意識行為,是他意識到這樣會給他的藝術生涯儘早成功而鋪平道路,不惜犧牲大眾和藏家的利益,不惜瓦解藝術及市場的誠信道德體系,鋌而走險,實乃不正當之手段與行為。而為這種人創造條件的各重“好心人”,無形之中變成幫兇。有些人不知情被人利用便罷;有些人很知情卻動用手中權力去狼狽為奸,則構成藝術界的腐敗行為!無意識行為,則是在潛意識下去參與這些事,又或已經形成習慣而沒有意識到其危害,這種人的行為實屬愚昧甚至是無可救藥!
而一些從事藝術推廣的機構,如拍賣行、畫廊、藝博會、文化公司等,也為趨利而配合著上述所謂“藝術大師”之作秀行為,相對有點良心的則對他們的非正常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嚴重的更同流合污而大賺黑心錢,為了利益,良心、正義、羞恥感、責任心早就拋到九霄雲外,敬畏心就更別在話下了,根本都從來沒考慮過!
這一切皆是利益作祟、金錢作怪,是敬畏心缺乏的集中體現。學術信仰的缺失,藝術價值評價體系的匱乏,黨紀國法中有關藝術市場管理措施的薄弱,才滋生了如此醜陋的集體所為,也給畫壇心術不正之流有機可乘。當今畫壇,已經沒有道德的約束、沒有正義的達摩利斯劍高懸,很是危險!有識之士再不共同正視,找出良策,將來損害的還將是畫壇的畫人和從業者,藝術收藏者們很可能因上當受騙太多而憤然甩手離去!
我們看史上大師,皆有崇高德之人格魅力與操守,能自強自勵自尊自重集于一身去用藝術傳播正能量,可謂德才兼備的楷模;有美譽有美行才會被四處傳揚,畫作也才會代代被奉為瑰寶。而如宋代蔡京,寫得一手好書法,惜為官不正,落下後世唾罵之臭名,以後書壇便不再見其作品蹤跡。因此人品也是決定藝術家的作品未來價值的重要因素。想一想那些不太懂藝術卻又非常熱愛藝術的朋友們,他們希望用血汗之薪來為真正做學問的畫人提供財力的支援,心極熱誠,很不容易。
因此,做個有敬畏心的畫人,讓藝術市場擁有更多的正能量,讓收藏界的藝術愛好者收到更多沒有水分、名副其實的名畫佳作,才是後世代代受惠的藝術推廣正道,也才是藝術從業者正大光明之行為與善舉。作為藝術從業機構,也應以符合藝術價值本源的推廣方式來做好藝術家的宣傳和推介活動,做有良知的藝術推動者;而作為收藏家,也需要對藝術保持高度敬畏之心,虛心多學,儘快提高自身鑒賞水準,以便更好抵禦收藏中的風險,讓藝壇騙子無所遁形。
文\心泉·光榮(廣州市美術家協會中國畫藝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