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賴寶”發了一條微網志,微網志中附上了一組關於“武松殺潘金蓮”的雕塑作品圖片。該微網志很快引發網友熱議,截至1月26日20時,被轉發7607次,被評論5290條。不少網友對此表示質疑,直呼“毀三觀”、“很惡俗”、“很黃很暴力”、“小盆友看見了問爸媽,額,這個怎麼解釋呢”。
“武松殺潘金蓮”的故事,已經有了多種藝術表現的形式,評書、圖書、畫作、電影、電視劇等等,從傳統藝術方式,到現代影視,各式各樣,不勝枚舉。不管哪種手段,即便彼此存在一定的差異,可基本的內容大致相同,讓“武松殺嫂”成為大眾的“刻板印象”。
後現代的“解構”觀念,成為一些實驗性、先鋒性藝術表達的基礎。“潘金蓮半裸上身、下身未遮,武松一邊揮刀砍向潘金蓮,一邊面貼潘金蓮。”這樣的雕塑,到底想表達什麼樣的“藝術創意”,本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況且,藝術的想像力應該有自由發揮的天地,設置約束性條件不利於藝術家的創作。
面對“武松殺嫂”的雕塑,也許會不由自主地想到魯迅先生對於名著《紅樓夢》的評説,“《紅樓夢》是中國許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這名目的書。誰是作者和續者姑且勿論,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也就是説,雕塑家想表達的想法與觀眾的看法不必強求一致。
不過,魯迅先生的評論,是想説明《紅樓夢》內蘊的藝術成就之廣博,而“武松殺嫂”的雕塑,一覽無餘地置放到公共場所,明顯是在用無可選擇的“暴力化”方式,直接地衝擊了觀眾的視覺感受和個人記憶,“顛覆”了社會公眾長期以來的認識積澱。要知道,每一件藝術品的展示,一旦公開地面對廣泛的社會大眾,而且利用了商場購物環境的公共空間,就不得不考慮藝術展示的“邊界”問題。
或許,從商家的角度來説,雕塑家的“武松殺嫂”,雖然有些另類,卻可以引發消費者的關注,甚至可以增添商場的“藝術氛圍”。然而,商家沒有從商業、藝術與社會主流價值觀的關係來考量,忽略了“武松殺嫂”的雕塑是不是可以刺激消費者的購物慾望。就輿論的反應來看,商家的這一舉動倒是沒有獲得預期的效果,卻讓自己的陷入“偷雞不成蝕把米”的尷尬境地。
由此可見,“武松殺嫂”的雕塑,把商業、藝術和社會三個方面攪和起來,也把三者之間不同的取向很鮮明的展現出來—商也上為了吸引注意力的逐利意圖,以及自由探索的藝術想像,到底應該與相對穩定的現實社會價值觀進行怎樣的“對接”呢?這是一個文化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
“武松殺嫂”的雕塑,作為小眾化的藝術作品,希望探索商業場合裏的展示方式,本來無可厚非。而商場的人群是多元的,藝術品和商業化的結合,別忘記了其他的社會規則,否則的話,藝術品也就變成了口水文化裏的無聊談資,藝術理想更得不到真正的社會傳播,畢竟,商場環境不是雕塑展示最為合適的“桃花源”。
文\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