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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産權交易——投資的“第三極”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2-25 19:14:27 | 文章來源: 亢章虎的部落格

文/亢章虎

2010年經濟領域的強勁發展較大程度上催化了文化市場的繁榮,尤其是藝術品市場。從國家對文化産業的完善和扶持力度來看,政府現已將文化産業的整合與提升工作提上了議程。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文化産權交易所陸續地在上海、天津、深圳和成都成立,力圖為文化與資本之間的對接搭建一座橋梁。尤其是這些機構和藝術領域的合作成為了人們翹首期待的事情。其中,深圳文交所推出的“1號資産包——楊培½­作品”以及上海文交所推出的“藝術品産權1號——黃鋼作品”皆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這些産品的推出最給力的則是這些文交所推出了一種新的模式、一個新的嘗試。但這種模式的推出對藝術品市場的格局將帶來哪些變化,以及這種嘗試和探索對藝術品投資者的需求和信心帶來哪些微妙的轉變;還有這種模式在今後的運作中又會遇到哪些現實問題等諸多質疑亦隨之而來,這抑或亦是藝術品金融化道路上亟待解決的問題。

給力模式映顯藝術品市場需求

2010年,藝術市場的火爆在充斥著人們眼球的同時,也在悄然無息地吸引著大量資本的涌入。伴隨著股市以及樓市的相對受限,大量熱錢暗潮涌動,以2010年嘉德秋拍所拍出的兩件“天價”書畫作品為例來看,王羲之《平安帖》及李可染巨幅水墨《長征》分別拍出3.08億和1.075億元。據了解,這兩件天價作品被內地兩位實力雄厚的藏家拍下,亦被視為進入藝術品市場的“財富階層”代表。事後得知這兩位買家旗下的兩家上市公司在股市上各自都有大宗交易發生,其數額正好接近拍場上這兩件藝術品的成交價格,對於此次行為是否巧合拋開不論,但是,這種資本的流入流出顯然已經促使藝術品市場結構悄然轉型,更多的則是將人們看待藝術品市場的心理和視覺儼然已被拉­入到金融市場的邏輯體系中來。從種種跡象表明,現階段資本的強勢介入藝術市場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但是,這樣一味的推高價位是否有益於藝術市場的良性循­環,讓外界很容易將“天價”和“做局”聯想在一起,拍賣的透明化程度仍是人們心中的疑問,這些境遇顯然已經­成為諸多拍賣公司作為二級藝術品市場亟待思慮的問題。

此外,由於拍賣的“天價”表現吸引了諸多媒體的焦點關注,使得國內拍賣公司大有搶戲之嫌,畫廊作為一級藝術品市場實際上還沒有完全彰顯出相應的市場歸屬定位。以北京798藝術區為例,眾多畫廊的運營模式相對而言較為單一,必須得建立起畫廊自身的客戶群,否則將舉步維艱,在這一維繫藏家群體的過程中亦存在著諸般不確定性因素。

無論從畫廊抑或拍賣公司的商業模式來看,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模式的單一性以及操作上的偶然性因素,這也使得這兩個層面的藝術品市場或多或少地受到外界的質疑。其中,最大的一個方面則是藝術品交易的透明度以及真實性,這點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在和人們大打太極,成為很玄的事情,直接導致大眾乃至藏家都非常謹慎。

從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種種跡象來看,固有的諸多模式顯然已不能適應急速轉換的泛市場化經濟需求。近期隨著全球金融大環境的回暖和復蘇,藝術品投資作為與樓市、股市並駕齊驅的“第三極”,逐漸成為主流資本關注的熱點,牽動著人們緊張的市場神經元。在此,藝術與金融開始聯姻,二者之間的關聯日趨密切。與此同時,藝術品金融服務也要迎­頭而上,緊跟市場的需求。在這種環境下,國內一些文化産權交易所推出的“藝術品權益拆分模式”令人備受鼓舞,猶如給藝術品市場和金融市場注入了一針強心劑。在此,以上海文交所推出的“藝術品産權組合1號——黃鋼作品”為例來簡要透析。

藝術品金融化必將拓展市場容量

2010年12月12日,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推出“藝術品産權1號——黃鋼作品”,並以“藝術品權益拆分”的模式正式掛牌上市。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授權上海香地雅道藝術品中心作為“藝術品産權1號”管理人組建産品,並在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下設的藝術品投資者俱樂部內發行。據悉,此次“藝術品産權1號”將主要集中黃鋼的“紅星和箱子系列”以及“經版菩提樹系列”等代表作,發行額度為2500份,總投資額2500萬,將藝術品份額化,每份以咫為單位。對於這種份額化分配概念是否有一定的市場因素的考衡,在此暫且不論。目前,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正在嘗試建立網上交易展示與網下展示相結合的虛實雙重交易模式,力圖改變目前藝術品展示與交易分離、藝術品與投資人分離的局面,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藝術品展覽廳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此次,上海文交所選取藝術家黃鋼的作品作為試水,較大程度上還是出於安全起見。藝術家黃鋼現正值其藝術創作的成熟鼎盛期。黃鋼的藝術作品具有深厚的東方文化底蘊,且受到西方學術界及收藏家的認可和追捧。其單幅作品創作週期較長,市場流通性較好,作品價格具有較確定的上漲預期。

無論在藝術家的選擇上抑或在發行方式上,上海文交所將黃鋼的作品打包後分割出售權益,這種方式在國內可謂是一次創新。目前,中國藝術品市場一方面缺少專業性,另外一方面仍缺少資金。尤其對中國當代藝術而言,這兩種情況甚為嚴重。交易所既是交易平臺,又是融資平臺,在資金進入的渠道上又打開了另一個渠道。實際上這種新穎的模式對藝術家作品的銷售有著正面的影響。今天,藝術市場相對較為混亂且欠缺完善。實際上文交所是藝術品經營機構,能夠規範市場的經營行為。藝術家可以將他一定時期內的作品委託給文交所交易。文交所既可以把這些作品當做商品賣掉,也可以交易它們一定時間內的使用權或者收益權。和拍賣行、畫廊只是單純的買賣藝術商品不同,文交所可以把一件藝術品的各種價值全部發掘出來,然後進行充分的市場化運作,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以投資目的入市的機構或個人,是藝術投融資的平臺,這與傳統藝術品市場的類型不一樣,會對藝術市場的整體容量産生影響。

此外,文交所可以與銀行推出的藝術基金形成互補。例如,民生銀行推出的藝術基金,有存期限制,必須到期後,把藝術品出售清盤,再把錢歸還投資者,形成投資回報。有了文交所以後,有可能變成連續存續,投資者如要退出,不必等到期滿,可以通過出售自己的份額來實現。

再者,以文交所方式讓資本進入藝術品市場,可以拓寬投資渠道,起到分流資本的作用。初涉藝術品市場的投資者,可以考慮以藝術品份額作為介入的起點。最為重要的則是這種藝術品權益拆分模式的擴大對藝術品市場而言,尤其是當代藝術品市場,它可以更好地規範藝術家與»­廊之間的代理關係,以及各個層面的市場可以更加有效地形成規範的市場梯隊。文化産權交易所作為一個獨立的平臺,可以將整個産業鏈中的各個環節獲取相對平衡的市場機會。此外,這種模式某種程度上打破了以往藝術品被單人收藏的習慣,這樣可以讓更多的人共用藝術品的所有權與收益,從精神整體提升層面來看,這抑或更加有價值。

藝術與金融聯姻的隱憂

以上海文交所此次所推出的藝術金融産品為例,藝術與金融聯姻在國內畢竟還是新生事物。但是,這種新事物儼然已經引發相應産業鏈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投資者對文交所這一金融創新是否會感興趣,仍有待市場的檢驗。在人們為這一模式的推出振奮的同時,筆者認為仍存在一些隱憂,如不正視這些問題,這些因素在將來則極有可能成為藝術品金融化道路上的障礙所在。

首先,在選取藝術家和議價環節仍值得商榷。藝術品收藏畢竟是一種精神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收藏者的個人愛好和情感,投資本身所産生的增值效應往往正是這種精神價值傾注下的突顯。然而,資本的注入一旦變成一味的逐利,如此則不僅失去了精神源頭的收藏魅力,而藝術品價值增值的前景亦令人堪憂。在合作過程中,文交所必須為合作的藝術家設定出固定的模式,比如在文交所成交的藝術家的作品的上限和下限要定清楚,這是出於對藝術家利益的保護。此外,文交所在和藝術家合作時,必須得達成相對的一致性,比如藝術家的同類型的作品不能通過其他渠道進行銷售。否則,很容易引起市場上所流通的藝術家的作品價格不統一,這樣就會對文交所客戶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其次,文化效應的整一性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文交所在選擇藝術家時尤其要注意藝術家作品的特色,今後,文交所會陸續地推出很多藝術品。但這些藝術品之間能否形成一個潮流抑或流派成為一個疑問。如果陸續推出風格類似的作品,那麼這種風格的作品很有可能通過資本的力量獲得一個文化上的地位。否則,有可能會獲得較大創益,但是在文化領域內整體的文化特色仍然是一個缺失。

再者,對藝術品的整體運作上是否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仍是一個挑戰。一旦文交所選定藝術家,文交所就會授予管理方對藝術家進行包裝和宣傳,在此,整個藝術品金融産業鏈每個環節就不可避免地回到一級市場——畫廊的運營範疇。在證券市場上,個股被惡意炒作的現象在國內比比皆是。而文交所推出的藝術産品能否從一開始就按照自身的合理價格有序波動,仍是人們拭目以待的問題。

最後,建立一個完善的藝術品存儲體系乃是藝術品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文交所在將來會陸續地推出系列藝術産品,與此同時,藝術品會不斷地積累,這時,藝術品的存儲問題則就擺在了眼前,存在哪以及如何存放則又成為人們的疑慮之一。目前,有些文交所會和一些博物館抑或美術館進行合作,尋求一個解決藝術品存放的方式。從長久來看,這些都是極為欠妥的一種解決辦法,畢竟有些藝術品對儲存空間的諸多因素要求甚高,現階段,國內高標準的存儲空間可謂少之又少。如何才能解決藝術品長期存儲的問題顯然已經成為文交所不得不慮的環節。

通過以上幾個方面的分析,筆者希冀能夠從藝術與金融聯姻下的“産品組合”這種模式中尋求更多的可能性,“藝術品産權組合”以權益拆分的模式被推向市場,伊始之初,有讚許也有質疑,這些均在所難免,畢竟這是藝術品市場中的一個新生事物。至於在將來的發展為哪般,那就先讓市場風向標飛一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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