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宋 蘇富比中國書畫秋季拍賣會10月8日在香港舉行,全場估值最高達1280萬港元的張大千的《擬唐人秋郊攬轡圖》在上拍之前卻遭遇歸屬之爭。民國傳奇建築商人陸根泉女兒陸介鏗日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該畫是張大千于1950年代贈與其父,父親後來轉贈她作為結婚禮物,畫作其後寄放在父親一名老員工家裏,近日卻出現在拍賣會中,遂向蘇富比提出追討聲明之外,還向香港警方報案,要求協助取回該畫。蘇富比亞洲區行政總裁程壽康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不確定此畫的物權,故該畫不拍賣,但未有進一步交代會如何處理該幅名畫。 “蘇富比已經得悉有關原定於10月8日拍賣的張大千《擬唐人秋郊攬轡圖》之物權爭議。蘇富比一向對拍品的物權非常重視,鋻於物權爭議雙方未能達成協定,蘇富比決定撤拍《擬唐人秋郊攬轡圖》”。此回應似乎並沒有暫停爭議,“撤拍” 後,畫作交由哪一方保管至今仍是懸念。 拍賣公司在確定藝術品所有權上一直存在難度和爭議,很多藝術品背後都有著所有權的糾紛,這樣的事情本也常見,無需大驚小怪。可問題就在於,一個簡單的撤拍聲明似乎並不能結束大家對這起事件的質疑。俗話説的好,“清官難斷家務事”,兄弟妯娌間爭吵起來,一個桌子一個碗都難以分清楚到底該歸誰,這本也怪不得局外人。不過,家門關起來怎麼爭吵怎麼打都是人家的“人民內部矛盾”,無傷社會秩序之大雅,怕就怕,明明是要敞開家門端上臺面的東西卻捯飭不清楚,若是再有意無意傷了外人的心,那麼這事兒多半要怪罪在掌案的“官兒”身上了,而蘇富比這回還著實當了一回尷尬的“官兒”,涉及到的竟然還是張大千的名作。 我國《物權法》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産或者動産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産或者動産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産或者動産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依照法律的規定應該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也就是説,按照《物權法》規定,退一步講,如果這幅畫已經落錘拍于藏家,那麼這幅畫就完全成為了藏家的合法所有,這位新的物主如果能夠依法證明自己的所有權,那麼也只能向原物主索賠,這幅畫是拿不回去了。相信要是那樣子,這物主與拍賣行也會沒完的,真要到了對簿公堂的時候,蘇富比可就麻煩了。 話説回來,這起藝術品物權爭奪戰的對像是張大千的名畫,作為2012年蘇富比秋拍中國書畫專場最受矚目的作品,這幅《擬唐人秋郊攬轡圖》是張大千客居印度大吉嶺時的作品,是時正是張大千傳統工筆畫風發揮淋漓盡致的高峰期,這幅畫也估值在880萬至1280萬港元的高價,不論是品質還是價格均堪稱翹楚。對於這樣的“高富帥”名作,從業內到藏家,都抱以極大的關注。有人質疑:“作為行家聚集的拍賣行,9月份蘇富比就向媒體展示了要在這次書畫專場上露面的藏品,功夫應該下的不少,是不是應該把最基本的物權歸屬問題先弄清楚。”藝術市場評估專家劉新惠表示,撤拍的因素可能還另有隱情,物品所有權不清可能只是其中一種説法而已。 我們不能把什麼問題都加上陰謀論的色調,但是拍賣行對藝術品在上拍前進行各種炒作卻是不爭的事實。法國著名藝術市場資訊公司Artprice於今年初公佈了去年全球拍賣作品價值最高的藝術家排行榜,張大千和齊白石分居前兩位,首次超越了已連續壟斷榜首9年的畢加索。張大千的作品如日中天,連年走高,1963年,張大千的《荷花》儘管創當時國畫的最高價,也只賣了6萬美元,可到了2011年,他的《嘉耦圖》竟以1.9億港元成交,為張大千作品的最高紀錄。在這種形勢下,就像是一個大家名媛的新娘子,先是大做文章造勢不斷,等到臨出門子了,卻説娘家不清楚,乾脆不嫁了,怎麼能叫大家信服呢? 這次香港蘇富比2012年秋季拍賣會上將展出近百幅張大千寫贈摯愛親朋的佳作,所謂“情義之交遊藝堂藏張大千書畫展”。展品提供方“遊藝堂”介紹這些作品多為其贈友精品,在較高的藝術價值以外還承載著一段段動人的故事,展現了畫家慷慨、重情義的豪爽性格。《擬唐人秋郊攬轡圖》同樣也是一副贈予之作,可如今卻齟齬于所有權紛爭,不得不讓這2012年秋的“情義之交”大打折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