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月唱片公司聯合川子、馬條、鐘立風、山人樂隊、周雲蓬、李志、秋野、洛兵、沈慶、吳夢奇等27位國內著名的原創音樂人,于昨日正式向百度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百度MP3”對共計137首原創作品進行侵權賠償,總額685萬元。據悉,百度目前已經就此回應,希望十三月唱片方面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關於百度MP3侵權,近年來隨著網路的發達和網路媒體影響力的與日俱增,成為唱片業界一個熱點話題。音樂人高曉松就曾在微網志上稱“百度是音樂圈最切齒的仇人”。從去年的幾個侵權案結果來看,目前百度一直處於相對較為強勢的地位。去年年初,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了國際唱片協會訴訟百度MP3侵權案的判決結果,國際唱片協會又一次敗訴,法院判定MP3搜索合法,並駁迴環球唱片、新力BMG(香港)及華納唱片等3家國際唱片公司對百度的訴訟請求。在同類案件中,百度只在去年輸給了音著協。
對於十三月唱片公司提出的維權主張——5萬元一首歌的賠償數字,十三月唱片的CEO盧中強解釋這只是製作一首較好的歌曲的製作成本,“其中詞曲部分2萬元左右,編曲1.5萬元左右,錄音棚租借、樂隊等1萬元左右,此外還有錄音那幾天相關支出等。而且,這些都是內地的價格。”雖然維權在內地樂壇談論了很多年,但部分習慣了享受免費資源的網友仍然持不能夠理解的態度,甚至質疑,“你們的音樂如果不通過這些網路平臺又會有幾個人聽得到呢?”以此片面強調網路的宣傳效應。對此,高曉松曾反駁,“電視劇不通過電視臺誰看得到?因此電視臺就該白放電視劇不給錢嗎?音樂圈不光有明星和藝人,還有無數作者、樂手、錄音師、MV製作人員以及數十萬各個環節工作人員。懇請靠音樂發財的各位,飲水思源,以免人才全部流失!”而盧中強也認為,“‘唱片已死’大家都知道了,如此説來難道音樂人生存唯一的可能就是‘現場’嗎?那真正能養活音樂人的又有幾個‘現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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