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一個多世紀前,被一位挪威軍官買走的七根圓明園大理石柱將在2014年秋季“重歸故里”。這些石柱是挪威卑爾根一家博物館收藏的2500件中國藝術品的一部分。據2013年12月達成的協議條款,中國商人黃怒波將向這家博物館捐資1000萬挪威克朗,作為回報,這些石柱將於今年9月被送回中國。
原來又是一次花錢“買來”的回歸。雖然這件事的個中詳情有待公佈,但筆者認為,通過購買讓文物回流的路子不可持續。
我國的海外流失文物數不勝數,其中有不少精品。而更讓國人扼腕的是,這些文物背後往往附帶著國恥家仇。鴉片戰爭後,我們被西方列強踩在腳下,千千萬萬的文物珍品、古籍善本頻頻流失,或被搶走,或被偷走,或被買走。一位參觀過大英博物館的中國人曾寫道:參觀這裡,“使人想起圓明園那場浩劫的大火、莫高窟前英國‘冒險家’劫掠的車轍和兩百年來中華瑰寶流失海外的沉浮跌宕”。
目前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到底有多少,恐怕難以計數,想來也是個天文數字。資料顯示,目前僅僅在法國各大博物館、圖書館收藏的中國歷代文物就有約260萬件。讓文物回歸故土,早已成為國人的共識。可是應該怎麼回歸?買?或者利益交換?這些方式顯然無法持續。
此前,追討圓明園十二生肖獸首一事曾引發廣泛熱議。其實,若論藝術造詣,這些獸首銅像價值不高,甚至當時都沒有列在英法聯軍的戰利品清單上。可就因為它們與曾經屈辱的國恥相關,如今對它們的贖回就有了難以估量的價值,在逐利的資本左右下,這些獸首在國際拍賣市場的價格一飛沖天。牛首、猴首和虎首當年的拍賣價格分別達到774.5萬港幣、818.5萬港幣、1544.475萬港幣。2007年,馬首更是拍出6910萬港幣的創紀錄價格。
如果不斷買下流落海外的文物,會産生兩個問題:一方面承認了對方對文物的所有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助長了文物走私的猖獗。就像那句廣告詞説的: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可若按照法律途徑追討,同樣困難重重。當初經歷戰亂、被掠奪到海外的流失文物幾經轉手,其現在的所有人幾乎都不是當初的戰爭參與者,而是通過正常交易購買的,很複雜。就好像我們買了一輛二手車,過幾天有人來説這是贓車,我們心裏肯定彆扭:我是正常途徑買的啊。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説,通過競拍、購買等方式讓文物回流,規則明確,見效快,其中彰顯的愛國心當然不容詆毀;但若從長遠來看,花錢並不是個穩妥之計,還是需要一條更可靠的路,雖然難走,但走得心安理得。
既然難走,單憑某個人或某個組織的努力遠遠不夠。對此,還是需要國家政府整合各方資源,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儘早讓海外流失文物回歸家園,洗刷恥辱。
(熊建,人民日報記者,海外網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