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恐懼:外資拍賣行進入中國文物市場會影響國內拍賣行的生存。時至今日,內地的藝術品拍賣企業經歷了一次次藝術品市場的高峰和調整,已經十分成熟和壯大。因此,拍賣企業恐懼“狼真的來了”是沒有必要的。
時過境遷文保不應過多擔憂
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和批准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在國務院提交的總體方案草案中,提議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區)內允許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從事文物拍賣業務,提出3年內暫停在上海自貿區實施現行外資、中外合資、文物保護法等4部法律的有關條款。在8月30日人大的最終表決中,其他3部法律在上海自貿區內的暫停得以通過,唯獨文物保護法在上海自貿區內的調整條款沒有被通過。我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
為什麼人大沒有同意外資拍賣行在上海自貿區拍賣文物呢?我以為,這依舊是由於社會各界對於文物保護上的擔憂。多年來,一直有人認為,國內盜墓和文物走私猖獗是因為火爆的文物拍賣市場所導致,文物拍賣的高價格“引誘”了盜墓者。也許,2002年《文物保護法》寫進五十五條第三款就是基於這樣的假設。
我覺得,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問題,某些人群也許過慮了。
首先,盜墓自古有之,沒有拍賣時就有了。文物保護法規定:出土文物不允許上拍,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古董是不能拍賣的。每場拍賣會前,拍品都必須經過文物部門審驗,出土文物進入拍賣行是十分困難的。上海自貿區只是想突破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外資拍賣行拍賣文物一定還必須遵守《文物保護法》的其他條款以及《拍賣法》《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
其次,文物走私的目的是為了把國內不能拍賣的或價格偏低的古董私運到境外去拍賣。文物走私是觸犯刑法的大罪。近些年,內地文物價格通過拍賣市場日漸成熟的運作已經逐漸高過國際市場價格,回流文物進入內地拍賣行上拍的越來越多,走私的意義越來越小,而且多局限于那些內地不能拍賣的上古文物。實際上,內地拍賣市場的火爆提高了中國文物藝術品在國際上的地位,文物價位的提升有效地遏制了走私,因此,拍賣市場引起盜墓與走私猖獗的邏輯是不能成立的。
引進外資拍賣行將利大於弊
也許有人怕外資公司在內地拍賣文物會放縱走私文物。我以為,外資大拍賣行多是成立上百年的跨國企業,他們對於自己的品牌更加珍惜呵護,一般都會嚴格遵守各所在國家的有關法律。
比如説,2005年佳士得以商標授予的方式參與了剛剛成立的北京永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佳士得公司規定不允許永樂有任何違反內地相關法律法規的做法,不許可永樂在海外徵集回流文物。永樂實行的佳士得管理模式比內地拍賣企業更加的嚴謹,比起內地其他拍賣企業來更缺少人為的變通,甚至有些不合“國情”。
換個角度來看,國際大拍賣行到內地經營會帶來國際化的經營方式,帶來遵紀守法、規範和誠信的經營樣板,也會為內地培養更多的專業人士。同時,在國內文物價格如今已經基本超過國際市場的情況下,允許兩大國際拍賣行在內地拍賣文物,將更有利於中國文物從世界上的各個角落,從各國大收藏家的手裏回到內地。
如果外資公司在上海自貿區內舉辦文物藝術品拍賣,也將會促進上海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縮小與北京市場之間的巨大落差。將更加有利於促進市場的競爭,給收藏者帶來更好的服務。因此引進外資拍賣行一定是利大於弊的!
也許有人恐懼:外資拍賣行進入中國文物市場會影響國內拍賣行的生存。我覺得,時至今日,內地的藝術品拍賣企業經歷了一次次藝術品市場的高峰和調整,已經十分成熟和壯大。嘉德、保利、匡時也都陸續跨進了香港進行拍賣。因此,拍賣企業恐懼“狼真的來了”是沒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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