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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藝術基金中國路:圍觀或回撤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10-08 14:41:31 | 文章來源: 經濟參考報

近期,外資藝術基金看好並瞄準中國市場的報道不時見諸媒體,但《東方早報·藝術評論》採訪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惟一在中國開展了藝術基金業務的某外資藝術基金負責人稱,“中國市場並不適合外資基金的操作架構”,並坦承外資基金在中國的業務有所“回撤”。另外,一位以色列的藝術基金負責人也表示,“近期尚無計劃在中國提供藝術諮詢服務。”

近期,有報道稱多個外資藝術基金借上海藝術博覽會國際當代藝術展向中國市場作宣傳推廣。也有媒體稱外資藝術基金正在“瞄準中國”。事實果真如此?

日前,上海藝術博覽會國際當代藝術展組織方向《東方早報·藝術評論》表示,共有4個參展單位名稱含“基金”,其中3個為基金會性質,如澳大利亞中國藝術基金會、Boulow Foundation(一個面向亞洲人士的私人藝術俱樂部)等,僅有一個來自以色列的名為藝術優勢與帝豪奇·德隆收藏館的機構屬於投資型藝術基金。

藝術優勢與帝豪奇·德隆收藏館(以下簡稱“藝術優勢基金”)的聯合創始人Serge Tiroche 9月25日接受《藝術評論》郵件專訪時表示,“近期尚無計劃在中國提供藝術諮詢服務。”美國摩帝富藝術基金是目前惟一已在中國設立分公司並曾計劃推動外資藝術基金模式的投資基金,本土化3年後,該基金副總裁兼亞洲區總經理黃文叡在與《藝術評論》談及外資基金的發展之路時,更多提到的是“堅守外資基金操作準則”,同時坦承外資藝術基金在中國市場的業務有所“回撤”。

難把脈的中國市場

成立於2011年的藝術優勢基金並不為人熟知。目前其管理的資金規模為1400多萬美元,近期目標將達到5000萬美元。Serge Tiroche透露,該機構目前已從30多個國家購進超過240件當代藝術作品,對中國和遠東地區的投資約佔該基金在全球投資的1/3。中國藝術家作品包括方力鈞的一件裝置作品,其餘中國藝術家作品來源廣泛,選購自紐約、米蘭、北京、倫敦、瑞士蘇黎世及盧塞恩等不同畫廊。

“我們的目標客戶是機構和經驗豐富的私人投資者,他們要了解當代藝術動態並接受長線投資。近期尚無計劃在中國提供藝術諮詢服務。未來除非在中國尋找到合適的合作夥伴,否則業務仍將十分有限,僅限于購買中國當代藝術家作品。” Serge Tiroche表示。

對於中國藝術品市場2011年秋拍以來的“下修”以及成交欠活躍的市場表現,Serge Tiroche認為,長遠看來對高品質中國當代藝術的需求是存在的,且不太擔心可能由投機行為導致的短期市場波動,因此該機構將繼續在合適的機會購買中國當代藝術品。

國內藝術基金資深人士在接觸上述基金後認為,儘管外資基金錶現出對中國當代藝術和投資市場的興趣,但與真正了解本土市場尚有距離。例如,外資藝術基金對如何將海外募集的資金投資于中國市場或者在中國本土市場募集資金會受到哪些政府的管制條例沒有任何思想準備;又如,相比“直接與政府有關部門接觸”,外資基金更傾向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但後者在中國大陸地區的欠缺難以滿足實際業務要求;此外,海外基金在本土化過程中不得不面臨改變與畫廊做交易的西方模式,繞開畫廊直接接觸藝術家。

湖南電廣旗下的中藝達晨藝術基金投資策略總監馮雲國説:“外資基金想進入中國市場難度很大,這種難度不是政策制度的障礙,而是基金本身的問題。外資要進入中國市場首先需要有團隊,目前這是市場最稀缺的資源。二是中國市場存在的成長過程的不確定性,這令外資望而生畏。三是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産品種類主要還是中國本土的作品,外資很難讀懂。”儘管外資藝術基金對中國市場尚呈觀望格局,但馮雲國對未來的外資進入抱樂觀態度。

據《藝術評論》了解,有國內藝術基金公司計劃開發美元藝術基金産品,此舉是否意味著本土基金將搶佔外幣藝術基金和投資理財的市場份額,或者為外資藝術基金在華業務開闢一個新的模式?開發該産品的藝術基金公司以不便受訪為由謝絕了記者採訪。

“中國市場的操作模式在海外是違法的”

2009年進入中國的美國摩帝富藝術基金是目前惟一已在中國設立分公司的投資型藝術基金。摩帝富原計劃發行人民幣1億元的中國藝術基金,但因為合作方要求該基金公司跟投20%,即2000萬元,摩帝富選擇放棄合作轉向了私人藝術品投資理財領域。

“藝術基金主要有有限合夥和信託兩種模式,這幾年發展下來,我發現國內藝術基金主要偏向信託,同時有很強的PE(私募股權投資)性質,這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跟投總額的20%用於虧損時的優先償付資金。但根據國家規定,外資公司在中國的註冊資金只能用於運營公司,不能用於投資。滿足跟投資金則需要海外母公司劃款進來,但國家外匯局對外匯入境有限制,2000萬元的等額外幣不能以投資基金名義進來。” 基金副總裁兼亞洲區總經理黃文叡説。

另一個讓外資感到不適應的地方在於國內藝術基金的不獨立性。有的基金連接了産業鏈的各個環節,如畫廊、美術館、基金、拍賣行,甚至連銀行融資環節一起納入操作,這在不少國內藝術基金機構看來是增加了穩定系數的做法,在黃文叡看來則存在“利益衝突”:“藝術基金公司代客理財時自己也作為投資人跟投,甚至打通産業鏈各個進退場環節,難以避免投手兼裁判的利益衝突。根據美國金融管理委員會的Securities Law(證交法),出現‘利益衝突’的基金公司和投資人都會被視為違法。但這一點在中國市場完全被忽略。”

已轉向私人藝術品理財的摩帝富(中國),單個客戶資金起點為人民幣3000萬元。這項業務與基金進入中國時的規劃有所偏離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回撤”。檢視這番變化,黃文叡認為“中國市場並不適合外資基金的操作架構,我們能做的是保持彈性的操作手法並堅持行業操作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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