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市場

藝術品交易規定出臺 鑒定機構對結論承擔責任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5-03 10:35:54 | 文章來源: 紅網

“水很深”、“局很亂”、“疾很頑”是中國收藏圈特有的奇觀。近些年來,涉及數億元的鬧劇不斷上演。2011年,因5位“權威鑒定專家”為一假造文物“金縷玉衣”開出24億元天價評估,致使銀行損失5.4億元的騙貸案件曝光。混亂的文物、藝術品鑒定市場還曝出2011年贗品漢代玉凳被拍出2.2億元天價,買主或有洗錢嫌疑,但圈內依然保持“互不拆臺”的潛規則。規範鑒定證書操作程式,讓鑒定證書承擔法律責任成為當務之急。

5月2日,記者獲悉,《湖南省藝術品市場管理暫行規定》(下簡稱為《規定》)已獲省政府同意,5月22日將正式施行。《規定》首次對湖南省藝術品交易進行條文式詳細約束管理,並提出將用法律形式打擊鑒定制假等行為。古玩不在其列。湖南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總經理湯厚松介紹,“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藝術品交易的地方規定。”如果《規定》執行得好,將成為全國其他省市的一個範本。

交易記錄等資料要保存10年以上

《規定》要求,藝術品交易的相關方要提供防偽登記證書、鑒定、評估文件,或者能夠證明藝術品真實性和合法性來源的其他文件,通過拍賣和網路交易的藝術品,應在上市前經過防偽備案登記。“交易記錄以及相關資料應當保存10年以上,交易相關方要求在專業網站上公開的,應予以公開。”

湯厚松認為,對於一件藝術品能夠查清楚來源和以往的交易細節,在藝術品交易過程中是非常必要的。“場外交易和私下交易很容易出現問題,要逐漸減少和杜絕藝術品的場外交易和私下交易,盡可能地納入公開交易。”湯厚松説。

《規定》提出,藝術品經營單位故意隱瞞藝術品銷售資訊,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害的,將會被追究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鑒定過程應有3名以上專業人員

給點錢就能買個鑒定證書,這是早前經常被披露的藝術品交易黑幕。

《規定》要求,從事藝術品諮詢、防偽、登記、鑒定、評估等仲介服務活動的機構,應當向社會公眾公佈詳細資訊,其中就包括存續年限在10年以上的防偽、鑒定、評估紙質檔案。而藝術品防偽、鑒定、評估紙質和電子檔案,應當允許委託人查詢,或者經過雙方許可,允許第三方查詢。

藝術品市場中包括鑒定單位在內的仲介服務單位收取仲介服務費,應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也不得實行價格歧視。更重要的是,鑒定機構接受委託,對標的藝術品進行鑒定服務,應當有3名以上專業鑒定人員參加,依照規定的鑒定流程開展鑒定活動。鑒定結束後必須向委託人提供制式鑒定證書,並對鑒定結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估價環節,《規定》也作出要求:藝術品評估機構接受委託,對標的藝術品進行價值評估服務,應當有3名以上專業評估人員參加,依照規定的評估流程開展評估活動。評估結束後必須向委託人提供制式評估證書,並對評估結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觀察

收藏圈虛假鑒定亂象

虛假鑒定有多普遍?

一方面,老百姓迫切需要了解購買的是否是真品;另一方面,一些贗品只要經過所謂權威人士的鑒定“漂白”,就會披上真品的外衣。一些鑒定機構為了收取費用,一般都鼓勵開鑒定證書。既然是鑒定,就應該有真品鑒定證書和贗品鑒定證書,但事實上,市面上都是真品鑒定證書。

真偽鑒定有多難辨?

藝術品鑒定、文物鑒定十分複雜。鑒定難一個重要方面在於目前很多專家都不是真正的專家,現實生活中,大量偽鑒定專家活躍在藝術品交易與鑒定市場。

鑒定行為有無監管?

國內藝術品鑒定市場處於“三無”狀態:無法律管、無機構管、無人管。鑒定者無需對鑒定行為負責,也不承擔風險。

造假之風如何遏制?

國家可以出臺規定,要求鑒定證書必須由機構認證,一旦存在虛假認證,可追究機構的法律責任。再如,鑒定證書必須有認證細節描述,形成法律追責的根據。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