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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小捷委員 損壞文物案中引入公益訴訟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3-07 10:27:08 | 文章來源: 京華時報

3月4日,勵小捷在政協文藝界別小組討論會上發言。圖/CFP

勵小捷在政協文藝界別小組討論會上發言

去年的黃金周長假,多地景區客流“井噴”。從故宮遠超歷史紀錄的單日客流量18.2萬人次,到“華山爆棚事件”,“假日渴求”的背後,人們對一些文物旅遊景點的文保問題産生擔憂。

昨天,全國政協委員、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透露,今年國家文物局將組織專家,督促制定文物旅遊景點的遊客承載標準,必要時採取限流措施。勵小捷呼籲,應在損壞文物案件處理中引入公益訴訟。

國家文物局提出要求,無論博物館還是整個文物系統內部人員,不得以職務身份到社會上進行有償鑒定。但是鼓勵和提倡文博單位以普及文物知識為目的,為大眾進行免費鑒定。

不高於50萬元的罰款數額與建設項目投入相比,違法成本低,這就使得責任單位有恃無恐,有限的經濟處罰手段不足以對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形成威懾。

文物景點管理

熱門景點將核定日承載量

記者:很多文物景點目前在超負荷運轉,因為人流壓力不堪重負。這方面今年將開展哪些工作?

勵小捷:今年國家文物局將選出亟待保護的文物旅遊景點率先組織專家核定景點日承載量。這項工作非常必要,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遺産,不僅僅這代人要享用,我們的後代要永續享用。

記者:遊客會不會不理解?

勵小捷:承載量的核定是事關文化消費、文化旅遊的大問題,絕不會關起門來展開,一定會廣泛吸取公眾的意見,獲取社會理解。

記者:這項工作有沒有大概的時間表?

勵小捷:近期就將出臺景點承載量核定的工作方案。

記者:核定涉及面有多廣?全國的文物景點都要核定承載量嗎?

勵小捷:我們將根據文物旅遊景點類型、矛盾突出程度選擇第一批核定景點。比如故宮的緊迫程度可能比長城的緊迫程度強,要分情況。

記者:一旦承載量核定了,如何根據這個數字去執行?

勵小捷:在承載量確定之後,有關部門將採取配套執行措施。對於這一點,以前一些景點曾經嘗試過總體人數限流的措施,比如故宮,但試行當中人流不斷聚集,並産生不滿情緒,為了穩定起見,總體人數限流的措施無奈被迫放棄。執行核定的日承載量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合適的方式方法,比如團隊預約、遊客疏導等。

文物鑒定亂象

禁止系統內人員有償鑒定

記者:現在隨著收藏熱、拍賣熱的升溫,鑒定亂象問題很嚴重。對於這個問題會否展開治理?

勵小捷:這種亂象確實存在。目前社會上名目繁多的鑒定“專家”、鑒定中心等機構沒有一個是國家文物局批准的。從中央層面講,國家批准的只有國家文物局的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有著嚴格的職能規定,他們不面向社會個人進行鑒定。

記者:他們主要做什麼?

勵小捷:國家交給他們三項任務:代公立博物館收藏文物進行鑒定;司法鑒定,辨別涉案文物的真偽;確定某件文物能否出境。有的由地方成立一個委員會效倣此種模式,也有部分地方批准成立文物鑒定中心,但這些機構主要以技術手段鑒定為主,不以“眼學”為主。

記者:我們看到一些博物館等社會機構的專家也會到社會上去鑒定文物。對此國家文物局是什麼態度?

勵小捷:應該説社會上確實有這種需求,國家文物局提出要求,無論博物館還是整個文物系統內部人員,不得以職務身份到社會上進行有償鑒定。但是鼓勵和提倡文博單位以普及文物知識為目的,為大眾進行免費鑒定。此外,今年國家文物局還將與工商等部門聯合對文物市場加強管理,治理鑒定亂象。

政協會議提案

損壞文物應引入公益訴訟

記者:您今年準備的提案有哪些?

勵小捷:全部是關於加強文物保護的,比如呼籲在損壞文物案件的處理中引入公益訴訟。

記者:我們知道因為未經批准,擅自超範圍施工,史家衚同51號院章士釗故居的修繕施工被處以行政處罰20萬元;“梁林舊居”被拆,開發單位被處以50萬元罰款……文物部門是不是沒有更高的權力?

勵小捷:確實,文物主管部門由於缺乏行政強制力,提出的改正違法行為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實,只能對責任單位處以5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不高於50萬元的罰款數額與建設項目投入相比,違法成本低,這就使得責任單位有恃無恐,有限的經濟處罰手段不足以對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形成威懾。

記者:以往都是行政處罰,是不是力度不太夠?

勵小捷:在執法實踐中,破壞文物後的行政紀律責任追究困難重重,處罰力度明顯不足。在2013年1月1日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新設了公益訴訟制度。國有文物屬於社會公共利益範疇,損壞國有文物應當適用公益訴訟。

記者:您在這個提案中有哪些建議和呼籲?

勵小捷:我呼籲加強文物違法行為行政紀律責任追究的同時,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臺具體司法解釋,明確將損害國有文物的案件納入公益訴訟受理範圍,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等法律規定的有關機關和組織,可以作為本行政區域內損害國有文物案件的訴訟主體。

記者:這在現實中意味著什麼?

勵小捷:就是説文物管理單位或者所有權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對損害文物行為主張權利,對於維護文物權益無疑增加了一重保障。通過民事訴訟,可以要求責任人恢復文物原狀或者為損害文物支付相應經濟賠償。法院判決有司法保障,更容易得到執行。相比行政處罰最高限額僅僅50萬元、文物部門出具的行政處罰文書往往得不到執行來説,適用民事訴訟對懲治文物違法行為更有力度,無疑有利於文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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