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晉
全球最被人津津樂道的藝術品基金的兩個例子是法國的熊皮基金和英國鐵路養老基金。他們作為藝術品基金的“鼻祖”和“太師爺”,不僅在那個年代開創了一種新興的投資渠道,同時也取得了相對不錯的成績。他們是藝術品市場掘金的拓荒者,正因為此,百年後的今天,他們仍然被頻頻提起。
在16世紀的荷蘭,資本主義的發展産生了大量商人,成為畫家最大的客戶源。很多時候,他們一起出錢購買或者定制藝術家的作品,形成了藝術基金的雛形。1905年,André Level在法國創立了熊皮基金,它由此成為藝術品基金的鼻祖。但是那時,還沒有徹徹底底的基金概念,與其説是一隻基金,倒不如説是一個合夥投資機構,一個律師和商人的結合。儘管他們個個資金雄厚,但是並不足以拿下主流藝術品,於是決定籌集各路資金,砸向梵谷、畢加索等大批藝術家的畫作。幸運的是熊皮基金不僅財務回報惹人眼球,還將梵谷、畢加索等藝術家捧到了造詣的巔峰。1914年,鼎盛期之後的熊皮基金退出了歷史舞臺,之後很長時間,鮮有真正意義上的藝術品基金在市場上出沒。
直到1974年,英國不景氣的經濟前景和嚴重通脹使得鐵路養老基金開始探索新的投資渠道。當時,該基金創始人統計學專家列文建議,從每年可支配的總流動資金中,撥出5%(約1億美元)以投資組合的方式進行藝術品投資。並由曾經參與蘇富比年鑒編輯工作的艾德爾斯坦負責打理和保管英國鐵路養老基金的藝術品,另一位統計學專家斯通弗羅斯特則負責督導英國鐵路養老基金的整個藝術品投資計劃。其投資方式很特別:每次拍賣會,購入的都是最貴、最好的一件拍品。就這樣,連續購入了2500幅畫。1999年,也就是在25年後,該基金將這些畫作轉手之後,獲得了近3億美元的收益,平均年收益率超過了20%。英國鐵路養老基金的破曉之舉,引發了一股機構介入藝術品的投資熱。
藝術品投資基金的投資方式:藝術品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主要有三種:藝術品組合投資模式、藝術品對衝投資模式和藝術家信託投資模式。
一、藝術品組合投資模式
就藝術品投資基金的現狀來説,包括英國鐵路養老基金在內的許多藝術品投資基金都以2—10年為投資週期,通常收佔投資總額2%一5%不等的管理費用,如果年收益率超過6—10%,再另外從超額利潤中收取30—50%的分紅。
二、藝術品對衝投資模式
值得一提的藝術品投資基金還有英國美術投資諮詢公司推出的世界上第一支藝術品對衝基金——藝術交易基金。據藝術交易基金的創始人之一威廉姆斯介紹:“藝術品交易基金已經與10位成名的藝術家簽訂了協議,專門為其創作作品。基金有權利優先購買這些藝術家的作品,預計基金1/3的收益將來自這些在世藝術家。餘下的收益則來自於一般的藝術品買賣,印象派、後印象派、現代以及當代藝術都會有所涉及,且油畫、素描、水彩和雕塑等多種形式亦包括其中,選擇範圍極為寬泛。”
當然,這類藝術交易基金的最大特色還在於它採用對衝的方式來規避藝術品投資風險。基金從證券市場上選擇那些與藝術品市場關係密切的股票,例如蘇富比公司或者歷峰集團之類的奢侈品公司,並買下這些股票的看跌期權。這樣的話,如果藝術品市場下跌,這些股票也會下跌,藝術交易基金則可以將這些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藝術品跌價的風險得到對衝。雖然這種做法還算不上真正的對衝基金,因為蘇富比拍賣公司的股票走勢並非完全與藝術品市場走勢同步——公司股票下跌很可能是由於非藝術品市場因素,例如整個證券市場的下跌或者蘇富比拍賣公司本身的經營問題——但不管怎樣,藝術交易基金通過對衝交易規避藝術品投資風險的思路,確實讓人耳目一新。
據威廉姆斯透露,基金的長期計劃是開發一種類似于道瓊斯指數的藝術品指數,分別反映藝術品市場上不同板塊的走勢情況。在此基礎上,投資者可以進行對衝交易,規避投資風險。作為一種衍生工具基金,藝術品對衝基金的出現,不僅增加了一種新的藝術品投資渠道和風險規避方式,而且體現了藝術品金融化趨勢的新方向。
三、藝術家信託投資模式
除上述直接針對藝術品的藝術品投資基金以外,還有一類直接針對藝術家的藝術品投資基金,例如美國的藝術家共同信託和藝術經紀人基金。當然,在這類藝術品投資基金中,最有創意的還屬藝術家共同信託。藝術家共同信託是世界上第一家專門針對新生代藝術家和著名藝術家,以“以物代幣”為特徵的中長期信託投資計劃。
藝術家共同信託由總部設在紐約的共同藝術公司創辦,現已建立紐約、洛杉磯、倫敦、柏林、北京、墨西哥城、聖保羅、孟買、曼谷、伊斯坦布爾共10個信託中心。每個信託中心都會通過自己的藝術家遴選委員會精心挑選本地區的250名藝術家,成立本地區的藝術家共同信託。藝術家共同信託參考了社會保險的運作模式,將藝術與金融有機地結合在了一起。藝術家共同信託的投資者(參與者)是藝術家,但藝術家共同信託需要藝術家提供的並非資金,而是作品。在加入藝術家共同信託的20年中,藝術家每年都要向藝術家共同信託提供一件自己的作品,然而,藝術家共同信託並不支付現金購買這些作品,藝術家仍然擁有這些作品的所有權,只是把這些作品的經營權委託給了藝術家共同信託。藝術家共同信託的專家團隊具體負責這些作品的銷售。按照他們的信託投資計劃,準備在10年以後才將這些作品推向市場,但銷售時機將視藝術品市場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的目標。當藝術家提供給藝術家共同信託的某件作品被銷售以後,藝術家本人將獲得銷售收入的40%,另外的40%將劃入藝術家共同信託的集體公積金賬戶,剩下的20%則作為藝術家共同信託的管理費用。每一位參與藝術家共同信託的藝術家都可以從集體公積金賬戶中分享一份均等的投資收益。
藝術家共同信託的優勢在於:第一,藝術家既可以獲得當期收人,又可以分享未來的收益;第二,藝術家可以通過投資組合來規避自己作品的市場風險;第三,藝術家共同信託可以最大程度地整合資源,高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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