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贗品官司多以敗訴告終 自律只是塊“遮羞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6-21 10:23:43 | 文章來源: 天津網

遭遇到贗品儘管買家還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事實上國內多數文物贗品官司是以敗訴告終的。

文化學者吳樹經過多年對國內文物市場的調查研究,曾寫過報告性文學《中國文物黑皮書》,引起文物界巨大反響。在他看來,文物收藏市場亂像是由多方面造成的——人性貪婪、鑒定機構水準不足、拍賣公司利益勾結等。

面對幾近失控的文物收藏市場,6月10日,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召開媒體見面會,發佈《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自律公約》,稱此公約的兩大特點為“自律與懲戒並重”。而能否真正終結亂象,還是個未知數。

造假普遍 屬違法行為

“文物造假在國內市場上非常普遍,只要稍微有點年代的東西,就有倣品存在。”文化學者吳樹經過數年調查指出,國內文物鑒定起來十分困難,尤其是明清官窯瓷器的鑒定更加困難。據他調查,不管是科學鑒定還是目測鑒定,只要一件倣品的倣真度達到85%以上,鑒定起來的難度就很大。

吳樹説,文物複製一般有三種目的:一是對於國家無法收藏原物的珍貴文物進行倣造,使其能夠替代原物,起到普及歷史知識、研究當時文化的積極作用。二是一種半文化、半商業的複製行為,就是明確告知商品是藝術複製品,為了滿足部分酷愛古代文物,又沒有經濟能力購買原物的需求者,這種複製行為能夠起到傳承民族傳統工藝、普及文物知識、滿足市場需求的正面作用。三是出於商業暴利目的的造假行為,這種複製開宗明義,就是為了騙人騙錢,從法律角度看是違法行為。

高科技制假,低科技鑒定

對於專家造假問題,吳樹説:“確實存在,至於是哪些人,不太好説。”

他認為,之所以贗品能夠大量流通,在於中國的文物鑒定問題嚴重,處於亂世狀態。搞目測鑒定的許多人濫竽充數、魚目混珠,搞科技的各自為戰、莫衷一是,造成了文物鑒定業的混亂不堪。“保護對象真假不辨,你保護什麼?失去了大前提。”吳樹將文物鑒定的現狀表述為:“高科技制假,低科技鑒定。”他走訪了多家文物鑒定機構,包括一些國家有關科研部門,得知如今沒有專門鑒定文物的儀器,文物鑒定都是借用相關門類的儀器。“這其實是個重視程度的問題,要是能跟研究宇宙飛船一樣去研究文物鑒定儀器,我相信是可以製造出來的。”吳樹説道。

而對於這些鑒定能否作為證據用於文物贗品官司,吳樹説,目前國內並沒有權威鑒定機構,所謂權威鑒定機構,就是國家鑒定委員會和省文物鑒定小組,但這些機構作鑒定都不對外。雖然有些專家到一些民間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敢保障他的鑒定就是最終鑒定,這些民間機構的鑒定不能作為法律證據。”

這就讓文物贗品官司幾乎沒有勝訴率。這些年,吳樹碰到過很多起敗訴的案例,“畫家吳冠中曾在一幅冒充自己所畫的假畫上親筆寫下這幅畫屬於偽作,最後官司還是打輸了。我的好朋友畫家史國良,多次因為拍賣公司賣他的假畫提出抗議,反而還遭到拍賣公司的封殺。”

自律不能長期做“遮醜布”用

吳樹近年來接連推出《中國文物黑皮書》系列之《誰在收藏中國》和《誰在拍賣中國》,對中國文物市場的現狀進行了實景式描繪。他用八個字概括這個市場:“市場繁榮,亂象叢生。”

“除了像嘉德等大的拍賣公司對贗品把關比較嚴格,一些不良的拍賣公司只要給錢就賣,拍賣贗品的現象非常突出。”吳樹説,之所以拍賣公司能夠公然拍賣贗品,在於有《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保護,“拍賣人只要在拍前聲明不保證拍品真偽,便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6月10日,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召開媒體見面會,發佈《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自律公約》。而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西沐撰文指出,“自律”是快速又廉價的方法。但自律不能只為應付市場,推出自律的“遮醜布”抵擋一陣,而不是從根本上去解決藝術品市場存在的問題,這不僅無益於市場,甚至會在更大程度上讓人看到管理的力度及殺傷力的底線,會進一步縱容相關亂象的漫延,這是我們所不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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