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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飛等人24幅名畫失蹤 借方索賠4800萬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12-13 08:54:03 | 文章來源: 法制晚報

庭審中被告詢問證人一個多小時 引來原告律師抗議 雙方就畫作是否存在進行激辯

著名畫家陳逸飛、方力鈞等人的24幅油畫9年前出借給長城國際文化公司後,24幅油畫悉數失蹤,出借方北京世紀翰墨文化公司將長城公司告上法院,索賠4800萬元。

2009年10月,在門頭溝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定,後翰墨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同年11月,法院查封了華侖大廈的66套房産。然而今年5月,門頭溝法院以案外人有異議將執行停止。

今天上午,在暫停執行半年後,此案在門頭溝法院重新開庭。原被告雙方就24幅油畫是否存在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庭審現場

質疑24幅名畫是否存在

上午9時,該案開庭。原告翰墨公司請來了證人,也是該案的經手人林樸出庭。林樸講述了24幅畫作出借、遺失、索賠的來龍去脈。

在法庭上,被告方長城公司的代理人反覆詢問證人,法官多次打斷被告律師的詢問,要求被告注意發問方式,並提醒證人一定要想清楚了在回答。

由於詢問證人長達一個多小時,原告的律師提出了抗議,最後法官不得不宣佈臨時休庭10分鐘,隨後再次開庭。

在庭上,被告方表示,原告所説的24幅畫作不存在,因為其中一幅張曉剛的畫作《天安門》曾經在香港拍賣過。被告則反駁説拍賣的畫作與24幅畫作中的不是同一個作品,雖然都叫《天安門》,但是拍賣的畫作是畫在畫布上的,而涉案的24幅畫作中的《天安門》則是畫在紙上的。

被告稱他們並不知道長城公司向翰墨公司借24幅名畫的事情,被告代理人稱,王景論1999年就已離職,所以,長城公司不可能從翰墨公司借走名畫。

原告則稱,2009年10月9日,長城公司股東會決議已經認可與翰墨公司的債務並用華侖大廈的房産進行抵債,這説明長城公司知道借畫、遺失及賠償的事情。

原告出具了畫家趙半狄、夏俊娜、李劍光和季大偉等人的證言,均表示將畫作交予了翰墨公司。

案中24幅畫作

涉及11位作者

原告出具的協議書顯示,2001年,長城公司為舉辦“中國21世紀油畫力量大展”而向翰墨公司借畫。

記者從清單中看到,24幅畫作中涉及的作家共計11位。其中陳逸飛的畫作為2張、楊飛雲2張、方力鈞3張、劉煒3張、張曉剛2張、周春芽3張、趙無極1張、夏俊娜4張、李天元1張、趙半狄1張、季大純2張。

據記者了解,這11位畫家中許多人在國際上已經很著名,畫作的價值每年都在上漲。

比如陳逸飛的畫作,2001年價格大約為200多萬元,因其已故去,現在的畫作價格都已經超過千萬元。

曾上過美國《時代週刊》的方力鈞,2001年時畫作價格為幾十萬元,而現在為千萬元。

按照現在的市價,“這24幅畫要是現在賣的話,價格至少達到億元。

至記者發稿時止,庭審仍在進行中。

來龍去脈

24幅名畫出借後失蹤

林樸是翰墨公司股東和出借油畫作品的經手人。據林樸介紹,1998年他經畫家、時任長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崔森茂介紹,認識了時任長城公司董事長助理的王景論。崔森茂請林樸幫忙出借一些繪畫作品支援長城公司的藝術展覽活動,林樸表示同意。

此後由王景論經手,多次從翰墨公司借過繪畫作品並及時歸還,雙方合作良好。2001年4月,王景論再次找到林樸借走陳逸飛、方力鈞、劉煒等著名畫家的油畫24幅和1件趙半狄的雕塑作品。

應林樸要求,王景論借走作品後將蓋有長城公司公章的借據和24幅油畫的作品清單送給林樸,雙方約定2001年年底歸還,如果損壞或遺失將賠償3000萬元。

2001年10月,林樸因經營的另一家公司非法經營被判入獄7年,與王景論失去聯繫。

2007年,林樸出獄後開始追討長城公司借走的24幅名畫。因王景論失去音訊,24幅名畫也失去蹤跡。幾經週折,林樸找到長城公司前董事長、時任長城公司第一大股東的崔森茂,在崔森茂認可下,按照當時畫作的市場價,長城公司最終同意賠償林樸4800萬元。

66套房産抵價名畫

因長城公司當時沒有現金,雙方約定以其開發的華侖大廈的66套房子做抵押。2009年9月,因久等不見賠償,翰墨公司將長城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履行賠償。經門頭溝法院調解,2009年10月23日,門頭溝法院出具了調解書。

此後因長城公司未履約,翰墨公司申請強制執行,當年11月8日,門頭溝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書,法院查封了華侖大廈的66套房産。

在替長城公司繳納拖欠的千萬元土地出讓金和超面積罰款後,翰墨公司委託某仲介公司辦理了可以執行的50套房産的房産證,並將其中10套交給仲介公司抵仲介費用,32套房産網簽出售,8套自用。

然而,今年5月份翰墨公司突然接到門頭溝法院的通知稱,因案外人提出異議,法院需要對抵債房屋進行審查,翰墨公司暫停辦理50套房屋的各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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