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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飛次子申請強制執行過戶房産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7-23 10:02:29 | 文章來源: 新京報

著名畫家陳逸飛去世後,家人曾就名下的7套房産協商分配。位於朝陽區棕櫚泉國際名苑的一處房産,經法院審理判給次子陳天。

昨日,朝陽法院透露,陳天近日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該房産過戶到自己名下。

弟弟起訴哥哥要房産

2009年7月,陳逸飛妻子宋美英和兒子陳天前往上海市徐匯區法院,起訴陳逸飛與前妻所生兒子陳凜,要求按照當初簽的和解協議繼承房産。

據了解,2005年4月10日陳逸飛去世,生前沒有立遺囑。

法院審理查明,陳逸飛共有7套房産,1套在北京市朝陽區,其餘6套分別在上海市徐匯區、長寧區、浦東新區。2006年12月18日,原被告雙方曾簽署一份《關於陳逸飛遺産分配的和解協議書》,約定陳逸飛妻子宋美英繼承1套房屋,小兒子陳天繼承2套房屋,陳凜繼承4套房屋。房屋鑰匙都在陳凜手中。

哥哥稱要房應先還債

對此,陳凜稱,陳逸飛名下的房屋遺産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處分,但各繼承人應優先分擔陳逸飛的債務。本應分到他名下的1處房産被拍賣,用於償還陳逸飛的債務,對此宋美英和陳天也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海市徐匯區法院審理認為,陳逸飛的繼承人對遺産的處分達成協定,對涉案房屋遺産的繼承有明確的確定,現原被告雙方均同意按照協議處分遺産,于法不悖,可予准許。對於已拍賣的陳逸飛名下的一處房屋進行還債一事,雙方應如何分擔該項債務的份額,可另行協商解決。判決陳逸飛的1套房屋歸其妻子所有,2套房産歸小兒子所有,另外3套歸大兒子陳凜所有。

弟弟申請強執過戶

昨日,朝陽法院法官介紹,位於朝陽區棕櫚泉國際名苑的房産被法院判給陳天。判決書生效後,陳天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該套房産過戶到自己名下。目前,法院正在進一步執行中。

■ 探訪

價值千萬房産現出租

涉案房産所處的棕櫚泉國際名苑,是一個高檔小區。昨日,該小區安保森嚴,除大門門崗外,各樓還有服務吧臺。有訪客來到,兩道門崗會先後致電所訪業主,徵得對方同意後才會放行。

多名知情人士稱,陳逸飛名下的房産位於該小區一棟樓的23層,面積363平方米。陳家人並不在此居住,目前房屋對外出租。昨日,物業人員證實該消息。

該小區附近中大恒基房屋仲介人員介紹,該小區戶型設計普遍較大,363平方米的房産應為3居室,目前售價約4萬元/平方米,總價值約1400萬元。若是出租每月租金約2.8萬元。

本報記者 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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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飛

(1946年4月14日-2005年4月10日),生於寧波,浙江鎮海人。1965年畢業于上海美術專科學校,進入上海畫院油畫雕塑創作室,曾任油畫組負責人。

1980年旅美後,專注于中國題材油畫的研究和創作。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成為聞名海內外的華人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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