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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權益:小資本玩轉大藝術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7-09 16:17:00 | 文章來源: 收藏投資導刊

《 雁來紅》100.5x34.5cm

文/本刊記者 賀 雷、蘇 娟

2010年6月下旬,深圳文化産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文交所”)正式發售藝術品權益份額。

5月14日,深圳文交所正式投入運營,百億基金池、權益分拆的金融創新和免費上市輔導,深圳文交所站在國家級的高度成為中國文化産權交易的試金石,實現“文化+資本”對接的突破和創新。

如果説用1萬元來投資齊白石、林風眠等名家的經典作品,您可能會認為這是癡人説夢。但深圳文化産權交易所的藝術品權益拆分交易模式,卻讓這“夢”成為現實。“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昔時只能艷羨于這些名家名作屢創天價,今日普通收藏投資者也可分享這些“天價”背後的投資收益,藝術品的權益拆分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投資高端藝術品的平臺。

權益拆分 化整為零

所謂權益拆分,就是將資産的所有權以及在其基礎上産生的各種收益進行拆分。投資者可以通過認購拆分的份數,來獲得投資標的物部分所有權和部分基於所有權的收益。對藝術品而言,深圳文交所的核心模式就是將一個藝術品資産包拆細,比如拆成1萬份,形成“分拆權益”。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這些權益,獲得藝術品資産包增值所帶來的收益。

舉例來説,交易商把齊白石、張大千等名家的若干幅真跡打包成價值2000萬元的藝術品資産包,投資者只需要投資1萬元,就可以獲得該資産包在各地展出收益的1/2000,以及今後這個資産包中作品拍賣價格的1/2000。如果今後拍賣時資産包中的作品總價格升值20%,投資者將獲得相應的收益;如果貶值,那投資者也要承擔風險。這些“分拆權益”在深圳文交所掛牌交易,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內競價買賣,從而獲得權益份額的“差價”收益。可以説整個模式與股票的交易類似。

交易商的選擇非常重要,深圳文交所一般會選擇行業內排名靠前的藝術品投資公司或畫廊。交易商負責挑選藝術品,組織資産包,拆分份額。目前,記者從深圳文交所了解到,交易商已經將藝術家楊培江的40件作品做成一個資産包,初始價是200萬元人民幣,權益份額總數量為1000份,每份權益份額面值為2000元人民幣,將在深圳文交所掛牌認購。同時,深圳文交所正在計劃將齊白石、張大千和林風眠等名家作品做成價值不等的資産包,委託銀行發行相應的理財産品。高端藝術品隨著時間的推移基本處於單向增值的狀態,這種新的交易方式讓普通投資者也得以參與進來,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優質投資工具。

流通有序 價值發現

西方成熟的藝術品市場被稱為“準金融市場”,它在結構上與股票市場相似,分為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和場外市場。藝術品展會市場與畫廊市場共同建構藝術品的一級市場,也就是發行的市場。在西方國家的藝術品市場上,藝術家不會直接參與市場交易,他們一般會尋找畫廊代理自己的作品。畫廊是連接藝術家與藝術市場的紐帶,具有推介藝術家、推出藝術作品的職能;拍賣公司構成了藝術品市場的二級市場,是藝術品的流通市場。拍賣市場保證藝術品的正常流通和交易,具有資訊匯聚、價值發現和資源配置等基本功能;藝術品的場外交易市場主要是指地攤兒、古玩店和畫店等,它們是藝術市場的重要補充。目前中國藝術品市場三級市場結構的雛形已經形成,但還遠未發展成熟,各個市場的職能有待進一步的界定和完善。

權益拆分的交易模式對規範和完善我國藝術品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深圳文交所策展顧問葉強認為,這種作用主要體現在六方面:一是構建一個標準的二級市場經營單位。深圳文交所通過交易商行使主要的市場職能,實現藝術品的變相流通,為投資者提供多元的投資渠道;二是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這種交易模式構築了一個良性的投資渠道,讓那些興趣不在於收藏藝術品,但期望獲得藝術品增值回報的投資者,在專業機制的保障下,進入藝術品投資市場;三是確立藝術品的資産屬性。在藝術品資産包的權益登記託管的基礎上,投資者可以獲得權益質押服務,從而確立了藝術品的資産屬性,這樣企業資金今後便可以投資于藝術品的權益份額;四是為藝術品所有者開闢了新的流通途徑。藝術品的流通問題一直是制約藝術品市場發展的關鍵桎梏,深圳文交所可以滿足藝術品所有者迅速將藝術品流通出去的需要;五是對藝術家及其藝術品的宣傳效應。在權益憑證的有效期內,藝術家及其作品始終處於市場關注之中。學者和市場經營者對作品和藝術家的評價和討論,是對其藝術價值和市場價值的一個充分發掘的過程;六是藝術品價格的理性增長。藝術品的價格決定於需求,在廣泛關注之下需求度增強,藝術品的價格也會實現理性增長。

互惠互利 規範經營

在深圳文交所的模式中,畫廊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負責為交易商提供優秀的作品,並通過對藝術家的持續經營,保障其市場的穩定。宏寶齋畫廊總經理張宏認為,深圳文交所的交易模式對畫廊的影響體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廣告效應。在文交所進行公開的市場交易,可以起到對藝術家和畫廊的宣傳作用,引起大眾對藝術家的關注,更好地挖掘作品的藝術價值;第二,融資作用。文交所為畫廊提供了一個融資平臺,可以解決畫廊的資金問題,從而使畫廊可以更好地代理藝術家的作品;第三,對藝術品交易的規範作用。此模式為藝術品市場的交易各方提供一個規範的交易平臺,使藝術品的交易更加符合市場規律,同時為政府稅收提供了一個市場基礎,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風險規避 謹慎投資

風險永遠與投資活動形影不離,對於新興市場而言,其風險規避機制對保障市場長遠、健康、穩定發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深圳文交所總經理建東認為,市場最大的風險就是惡意炒作,這是堅決要避免的,也是核心命題之一。該交易模式中採取了三項措施來避免市場被投機資本惡意炒作。一、割斷藝術家與炒作行為的聯繫。交易商在藝術家的選擇上一定要保證藝術家本身跟炒賣行為不會發生直接關係。深圳文交所基於這一點對市場炒作行為加以控制;二、定期開展藝術品的鑒賞活動。藝術品的價值不僅僅是通過市場來體現,通過為權益拆分的作品定期開展鑒賞活動,充分發揮藝術價值對市場價格的引導作用,穩定市場;三、未來深圳文交所還會建立相關指數體系,包括綜合指數、成分指數以及分類指數,鑒賞活動所體現的價值,也會核算到當月的指數體系中。

在避免炒作上,藝術品的選擇也是至關重要的。深圳文交所市場拓展部主管楊銘説,在打包近代書畫名家的作品時,深圳文交所會選擇來歷清楚的作品,邀請中國美協、故宮博物館、西泠印社等專業機構進行真偽鑒定。同時,深圳文交所會更關注當代中青年藝術家的作品。葉強稱,當代的畫家作品價格不高,有上升潛力,市場風險也相對比較小。

對投資者而言,藝術品市場火爆雖然充滿誘惑,但還是要謹記: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條件成熟 前景看好

近年來,我國藝術品市場的繁榮發展吸引了諸多關注的目光,深圳文交所在此時推出藝術品權益拆分的交易模式,主要基於我國藝術品市場和投資環境的相應條件的成熟。

在中國資本市場近20年的發展過程中,投資者對投資的認識已經完全改觀。建東認為藝術品投資的條件成熟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投資者風險意識的提高,現在的投資者已經意識到根據其風險承受的能力來承擔投資決策的後果;第二,投資活動基於投資者的專業知識背景。比如説具有生物醫藥知識背景的人,會更專注于生物醫藥領域的投資。同時,藝術品市場微觀主體也逐漸成熟。近年來,藝術品理財産品以及基於藝術品的金融産品頻頻問世。這些産品的成功運作是藝術品市場微觀主體比如藝術品鑒定專家、藝術評論家、藝術拍賣人士、藝術策劃人士以及畫廊的經營者等共同推動的結果。

深圳文交所藝術品權益分割交易模式是藝術品市場上的一次創新之舉。浙江大學景乃權副教授認為,深圳文交所的成立和相關産品的發行,從根本上找到了一條解決我國文化藝術産業融資難問題的道路,有利於為我國文化創意産業衝破英國、美國、日本等強國的文化壟斷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援。總的來説,深圳文交所及其相關産品的創新具有承上啟下的里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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