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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2-01 10:25:23 | 文章來源: 中國藝考網

一、學校簡介:

廣州美術學院是華南地區唯一一所高等美術學府。1953年由廣東華南文藝學院、湖北中南文藝學院和廣西藝術專科學校等三校合併而成立的中南美術專科學校是其前身。1958年學校南遷廣州,更名為廣州美術學院並開始招收本科生。曾為國家文化部部屬高校,現為廣東省省屬高校。

1981年獲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予權。

1987年開始招收外國及港澳臺地區學生。

2005年獲准為國家首批藝術碩士(MFA)培養試點單位。

2010年被廣東省確定為省級博士點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中國畫學院、造型藝術學院、建築與環境藝術設計學院、工業設計學院、視覺與動漫設計學院、美術教育學院、藝術與人文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8個學院和1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本科教育設有繪畫、雕塑、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攝影、動畫、工業設計、建築學、服裝設計與工程、文物與博物館學、廣播電視編導、藝術與科技、風景園林、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製作等20個專業,44個專業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術學、設計學、藝術學理論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1個專業學位點(藝術碩士)。學校的“美術學”為省級重點學科,“設計藝術學”為省級重點扶持學科。“藝術設計”、“繪畫”、“工業設計”、“雕塑”是教育部確定的國家級特色專業,“美術學”等5個專業是省級特色專業,水彩畫、雕塑創作、創作(油畫)、設計基礎——創意表達、廣告創意等5門課程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學校是“廣東省高校美術與設計教育專業委員會”歷屆會長單位、“廣東省高等學校工業設計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單位、廣東省學校藝術教育活動(美術)培訓基地和廣東省美術與設計教育培訓中心。

學校現有昌崗和大學城兩個校區,總佔地面積564畝,總建築面積36.21萬平方米。學校圖書館藏有大量珍貴的藝術類圖書、期刊及倣真印刷品、拓片和線裝珍本。現全校藏書量42余萬冊,電子圖書20.2萬冊,數據庫16個。學校擁有展線總長約2000米的3座美術館和1個面積1050平方米的雕塑展場。學校館藏有唐代以來各個朝代的藝術珍品和現當代佳作共1萬餘件。

學校有雄厚的師資力量。胡一川、關山月、黎雄才、王肇民、高永堅、遲軻、陳少豐、潘鶴、楊之光、郭紹綱、陳金章、梁明誠、尹定邦、王受之、張治安、黎明、趙健、方楚雄、郭潤文等一批當代中國藝術史上的大師名家,都長期在我校執教。學校現有教授58人,副教授121人。教師隊伍中,聚集了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藝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中國各美術與設計專業學會理事等一批優秀人才。

學校現有各類在校生7761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5286人,全日制研究生493人,在職攻讀藝術碩士學位研究生63人,成人高等教育生1919人。

學校注重學生創意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現有廣東省重點實驗室1個、廣東省高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含29個專業實驗室)、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1個、廣東省高校産學研結合示範基地1個、校外實踐基地38個,為我校的實踐教學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學校重視科研創作。近年來,我校教師獲得了包括中國美術獎?終身成就獎、中國美術獎?理論評論獎、中國美術獎?創作獎、全國體育美展一等獎、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中國書法蘭亭獎一等獎在內的數百項省級以上科研創作獎,獲得了包括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全國教育科學教育部規劃課題、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等在內的多項高層次科研項目。

學校積極參與和融入區域經濟文化建設。深圳城雕《開荒牛》、珠海城雕《珠海漁女》、長沙橘子洲《青年毛澤東藝術雕像》,香港、澳門兩地回歸的廣東省政府禮品設計,人民大會堂廣東廳、星海音樂廳、廣東美術館、2005年日本世博會中國館、2010年上海世博會主題館“城市與人”、山西館等的設計工程,2010年廣州亞運會吉祥物、獎牌、核心圖形、色彩體系等52項的視覺設計等等,均出自廣州美術學院。學校現有1個國家廣告産業園區——廣東現代廣告創意中心,1個省級研發中心——廣東省創意産業研發中心,3個戰略合作城市,14個校級科研院所,有廣東省集美設計工程公司、廣東省廣美玉蘭軟裝藝術創意研究院、廣美例外品牌研究所等社會服務平臺,學校的社會服務內容涉及視覺文化産業的各個領域,在區域文化建設和現代産業發展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學校積極開展對外教育和學術交流。迄今為止,我校已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俄羅斯、比利時、瑞士、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及港澳臺等近30個國家和地區的50多所藝術院校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係。學校有計劃地選派優秀學生到國外交流和學習,選派優秀教師出國進修、交流或從事學術研究,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和美術設計展覽,聘請來自以上國家及港澳臺地區專家來我校執教、講學和開展項目合作。

經過58年的發展,我校形成了“把握時代脈搏,關注社會需求,以産學研相結合的藝術與設計教育主動為區域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服務”的辦學特色,目前正朝著建設“特色鮮明、高水準的藝術類大學”的目標前進。

二、2013年招生專業、人數、考試科目

1、2013年我校在廣東省外計劃招生320名(最終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改委審定為準),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不分配到省,但在每個省份錄取的人數最多不超過省外招生總計劃的20%,同時,適當兼顧邊遠省份和地區的考生。外省考生須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考試規定報名及考試。

2、就讀我校各專業的學生,按規定修完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發給我校畢業證書,達到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報考繪畫(書法篆刻)專業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大學城校區考點參加考試。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藝術類專業及高等藝術院校附中的畢業生(含應屆生)。

3、現役軍人憑大軍區政治部出具的證明報考。

4、具有一定美術基礎,身體健康。

5、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具有高等教育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3)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不滿兩年者;(4)因在招生考試中舞弊被取消報考、錄取或入學資格,並規定本年度不得報考者;(5)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者。

四、報名辦法

我校2013年各專業均採取網上預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1、網上預報名:申請報考我校的考生,請登錄http://219.136.207.147,進入我校專業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專業考試網上預報名。考生請務必認真閱讀“承諾書”,如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取得網上報名號,報名資訊確認無誤後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成功後所有資訊不得修改。考生憑網上報名號,按規定時間到所選定考點進行現場確認。我校網上預報名時間: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15日(書法篆刻專業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7日)。

2、現場確認:網上預報名並繳費成功後,考生還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定考點現場確認,交驗報名材料,列印准考證。因要現場攝像,考生須本人親自到場確認,不能代報。

3、現場確認時需交驗的資料:(1)考生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若身份證遺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2)考生參加省美術術科統考准考證或統考合格證原件和複印件。

4、上述各項材料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後,由我校招生辦統一發給考生專業准考證,專業准考證須加蓋我校招生辦公室公章方為有效。

5、報名考試費:按廣東省物價局審批標準收取。

6、港澳臺僑考生報名及考試時間和方法見本簡章“九、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五、專業考試

(一)考試紀律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參加專業考試過程中,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及《廣州美術學院考生須知》和《廣州美術學院考場規則》,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者,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嚴禁替考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並將處理結果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

(二)考試時間、地點

1、報考我校繪畫(書法篆刻)專業方向的考生,在網上預報名並繳費成功後,憑網上報名號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大學城校區進行現場確認並參加專業考試。

 

2、報考我校其他各專業的考生,專業考試辦法如下:

(1)、我校在桂林、南昌、成都、長沙、無錫、武漢、鄭州、北京、蘭州、瀋陽、淄博、河北等地設有考點。考生(不含廣東省)在網上預報名、網上繳費成功後,憑網上報名號按規定時間到網上預報名時選定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並參加考試(各省招辦若有規定則按相關文件執行)。廣東省考生不得在廣東省外考點報考,非廣東省考生不能在廣東省內考點報考,違反規定,我校有權取消考生成績,後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廣東省考生考點安排:

 

六、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級藝術統考,並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取(未組織藝術統考或對考生報考31所獨立院校另做規定的省份除外;報考生源所在地省級藝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報考我校除美術學(美術教育)、美術學(美術史,文科類)、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文科類)、工業設計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根據教育部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一節第八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外省:

(1)、我校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在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後,按文化成績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擇優錄取。

(3)、除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外的各專業,在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後,根據考生綜合分,按專業志願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專業志願未被錄取,我校將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及考生志願按綜合分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5)、單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廣東省:

(1)、我校工業設計專業招收理科生,其他各專業文理兼招。

(2)、報考美術學(美術教育),考生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廣東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3)、報考美術學(美術史,藝術類)、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藝術類),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按文化成績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報考美術學(美術史,文科類)、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文科類),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按廣東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數線,從普通文科類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報考工業設計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按廣東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數線,從普通理科類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4)、報考其他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按專業志願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5)、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專業志願未被錄取,我校將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及考生志願按綜合分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6)、單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

2013級新生收費標準在2012年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按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物價局最新下達的文件執行。

我校2012年新生收費標準為:

1、學費: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學費為每學年8000元,其他各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均不含住宿費。

2、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留學生公寓雙人間每生每學年9000元,單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美術學院學習費用相對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應履行“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的義務。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不得拖欠學費、住宿費,請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八、獎、貸學金等措施

按國家政策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秀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1000元至8000元,獎勵面約30%。

2、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准,可報到入學。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入學後由學校組織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額度為6000元。

4、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學期間因突發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可申請學校發放一次性特困補助,特困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特困生活補助。

6、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7、分期緩繳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8、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楊之光勵志獎學金,鷗洋油畫助學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學術論文獎學金,曹崇恩勵志獎學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勵志獎學金,黎明、黃咏賢中國畫獎學金,王嘉廉獎學金,鎮泰獎學金,香港道教玄宮助學金,許欽松創作獎學金、黎明雕塑創作獎學金、鳳凰藝術獎學金、嚴彪油畫助學金、星星藝術獎學金、志誠藝術獎學金、祁澤湖助學金等近20項。獎助學金額:每生2000元至15000元。

9、國家政府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3000至8000元。

九、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1、我校對華僑和港澳臺考生實行文理兼招。

2、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屬於2013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或高級程度會考應屆考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並達到免文化考試標準,即: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免文化考試標準為“2、2、1、1”,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1級。

或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免文化考試標準為:

(1)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達到“E”級;以及

(2)其他科目有兩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或其他科目有一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另有兩門達到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E”級。

考生可免文化考試填報我校,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材料組織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成績達我校劃定分數線,我校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並簽發入學通知書。

3、凡不符合第2條所述條件的香港地區考生及華僑、澳門地區、台灣省考生,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和台灣省學生考試”(文化科考試,下稱“文化聯考”),以及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在文化成績、外語單科及專業成績過我校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由我校根據綜合分(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按其志願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並簽發入學通知書。有關文化聯考資訊,可諮詢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郵編:510631,電話:020-38627813、38627826)。

4、專業考試(含香港地區免試招生專業加試)

(1)專業考試報名費:600港元/生

(2)專業考試報名時間:3月(詳情請諮詢各考點,台灣和華僑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6日;參加香港地區免試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增加第二階段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具體為5月13日—16日及18日上午)

(3)索取簡章資料及報名地點:

香港: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參加香港地區免試招生專業加試考生)報名,諮詢電話:00852-36288711。

澳門: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澳門中華教育會,接受澳門考生報名,諮詢電話:00853-28333611。

廣州: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接受台灣和華僑考生報名,諮詢電話:020-84017740。文章來自:中國藝考網(www.yikao.cn)

(4)專業考試時間:2013年6月8日

(5)專業考試地點:

香港:香港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4號勞工子弟中學

澳門: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澳門中華教育會

廣州: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

5、入學後,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需住校者由學校在校內統一安排。

十、廣州美術學院2013年考試大綱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試以考查考生觀察、感受和表達色彩的能力為目的,要求考生較熟練地掌握色彩基本規律和寫生基本技能。

2、考試範圍

靜物寫生或默寫。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水彩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小時。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運用色彩進行構圖的能力;

2)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

3)運用色彩對比關係表現色調的能力;

4)處理整體與局部的能力;

5)審美趣味以及駕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通過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試時間內,明確的表現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

2、考試範圍

人物寫生或默寫。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紙張: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小時。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畫面整體、造型語言明確;

2)構圖合理,比例和形體結構關係準確;

3)畫面具有空間感、體積感和質感;

4)能較好把握畫面整體關係,主次關係處理協調;

5)所表現的對象造型特徵把握準確、表現語言獨特;

6)工具材料運用熟練、具有較強的表現力。

速寫

1、目的和要求

速寫考試要求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用簡練、概括的手法,準確、生動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動態、比例等形象特徵,並將之組合成生動的構圖畫面。

2、考試範圍

人物及場景寫生或默寫。

3、畫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條)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0分鐘。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對人物的形體比例和結構特徵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較好地把握人物和畫面主次的整體關係;

3)對對象有較獨特的感受並能捕捉到對象的基本性格特徵;

4)構圖合理,生動、豐富,並有一定的美感;

5)能較熟練地運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現技巧能力。

書法

書法考試的目的在於能夠比較全面客觀地考察評估考生的專業實際水準。

1、考試範圍

1)臨摹。要求考生根據考場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臨摹作品一張;

2)創作。在篆、隸、楷、行、草五種書體中自選兩種書體,(創作所選書體不能與臨摹考試所規定的書體重復),完成規定內容的創作作品兩張。

2、考試要求

1)章法完整,佈局合理;

2)結體能較好地把握平正與變化的關係;

3)筆法能夠表現提按、使轉等書寫技巧。

4)無論臨摹或創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寫姓名、字號,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

1)自帶毛筆、墨汁、畫氈、墨碟等個人用具;

2)紙張:四尺三開宣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小時。

5、評分

滿分為15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結體、筆法三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篆刻

篆刻考試的目的在於能夠比較全面客觀地考察評估考生的專業實際水準。

1、考試範圍

按照指定內容現場刻製朱文、白文各一方。

2、考試要求

1)章法完整,佈局合理;

2)篆法具備入印篆的要求,能較好地把握平正與變化的關係;

3)刀法能體現出衝刀、切刀等刻製技巧;

4)刻製完成後,印稿要蓋的清晰;

5)不能帶工具書進入考場,考場提供篆書參考字樣。

3、工具和材料

1)自帶刻刀、印泥、砂紙、毛筆、墨汁、墨碟等個人用具;

2)石料由考場提供;

3)紙張:A4列印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小時。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篆法、刀法三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線描

線描考試目的在於考察學生迅速捕捉對象動態和特徵的能力,側面折射學生對文字造型的把握能力。

1、考試範圍

人物及場景寫生或默寫。

2、考試要求

1)事物主體概括、比例結構準確;

2)場景佈置合理;

3)局部刻畫生動;

4)線條流暢富有張力;

5)主次關係分明。

3、工具和材料

1)毛筆;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30分鐘。

5、評分

滿分為5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整體、局部、線條、場景四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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