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3月28日表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已基本解決,就地參加中考、高考的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他同時指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高考,不等同於“異地高考”。“異地高考”是指“高考移民”,是教育部門不贊同的。(《新京報》3月29日)
教育部負責人把“異地高考”明確定位為“高考移民”,反映出教育部門解決這一問題可能採取的思路。
將“異地高考”和“高考移民”作為同一件事,表明此前一些人士建議的放寬城市高考報名條件以推進“異地高考”的做法,將很難推進。近年來,一些地區打擊“高考移民”的做法,就是將按戶籍或“學籍+居住證”報考,升格為按“戶籍+學籍”雙證報考,那些有本地戶籍,卻在外地讀書的學生,無望回本地高考;而在當地有多年學籍,卻沒有戶籍的學生,也不能在當地報考。在打擊“高考移民”的語境下,降低高考報名條件,可能性將很小。
在3月28日,杜副部長還談到高校自主招生,表示自主招生將與統一高考結合。這種結合符合我國國情,但如何結合,則大有文章——是獲得高校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之後還必須參加統一高考,只享有高考錄取分數優惠;又或,學生先參加統一高考,再用該成績申請大學自主招生,且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
自主招生改革採取上述哪種走向,對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當地升學問題關係重大——如果是前者,那麼就會受地方高考錄取資源的限制;如果是後者,則推進這種考試體系的難點在於,政府交出手中的考試評價權和高校招生權,把選擇權賦予學生。
目前,我國《教育規劃綱要》雖已明確考試招生改革的總體構想,但能否與自主招生改革同步推進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當地高考問題,並不明朗。
如此,比較明朗的做法,只剩下一種選擇,那就是僅做技術調整,實行“異地借考”。基本思路是,考生可“異地借考”,但要回本地參加錄取。這在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已提到,基本要求是,借考地的考試題目與戶籍地的高考題目完全相同;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批准;父母現工作單位徵得所在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同意。去年,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談到“異地高考”的推進思路,曾提到在二線城市試行,現在看,這主要指的是省內“異地借考”,和大家所想的跨省市流動高考是兩碼事。
其實,推進和實現“異地高考”,別指望只通過技術手段,而不觸及高考考試評價權、高校招生權、學生選擇權等利益和權力。在我國,解決積重難返的教育問題,必須直面既得利益阻力,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門的既得利益,下決心“動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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