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藝術統考組織管理要求
1.命題
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專家,在封閉條件下進行命題,試題的命制、試卷的印製和保管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進行。
2.閱卷(面試)評分
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全區有關高校的評委和專家組成評委組,進行閱卷(面試)、評分工作,並成立監督組,指導閱卷(評分)工作。
3.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生報名、採集資訊、向考生發放《專業准考證》、公佈考生藝術統考成績和發放藝術統考合格證。
(四)在專業考試中對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要求
對在專業考試中被認定專業考試違紀舞弊的考生,寧夏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將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