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教育

南通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江蘇省) 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21 23:02:24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學校名稱:南通大學

學校性質:省屬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主校區),青年東路99號(文峰校區),啟秀路19號(啟秀校區),外環東路999號(鐘秀校區)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蘇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好各類別的招生工作。

一、學業水準測試成績要求

我校普通類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錄取批次(院校代碼:1291)的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須在C(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普通類第二批本科錄取批次國際課程實驗班(院校代碼:1791)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B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須在C(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藝術體育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3門。

二、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招生

我校對進檔考生以投檔分為錄取分進行排序,當錄取分相同時,結合考生的學業水準測試等級、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對選修科目測試等級為AA(含)以上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

(二)藝體類招生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取得合格成績。報考我校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成績。文化分為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錄取方式與普通類專業招生相同,錄取分按下列方式計算:

1、美術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為錄取分。

2、音樂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省專業統考成績為錄取分。

3、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以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為錄取分。

4、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文化分為錄取分。對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

錄取分相同時,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音樂類專業和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以文化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1   2   下一頁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