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學制、計劃
注:美術學院、音樂學院面向安徽及設點省份招生,招生計劃如有變動,以安徽省教育廳下達文件為準。
二、報考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且有藝術專業基礎者均可報考。
三、報名
1 、報名時間和地點:各考點于考試前兩天接受面報(謝絕函報)
2 、報名時請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證,考生所在省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
3 、專業報名考試費
四、考試
1 、專業考試
( 1 )、考試地點及時間 注意:①安徽省考生,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時間參加省統一專業考試 ;美術學(書法方向)由我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具體辦法另見招生簡章);
②其他省考生應在戶口所在省設的考點參加考試,同時按戶口所在省的招生規定須參加省統考合格;
③河南、湖南、江蘇、河北省報考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的考生在上述表中規定的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其他省考生可來我校考試。
( 2 )、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學、藝術設計、繪畫(專業成績 = 素描 + 色彩): 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
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成績 = 素描 + 書法): 素描( 150 分)、書法(臨摹、創作 150 分);
音樂學(專業成績 = 主項 + 副項 + 視唱):主項( 主項為聲樂的考生,副項從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主項為非聲樂的考生,副項一律考聲樂 , 65 分)、副項( 10 分)、視唱( 25 分) ;
音樂表演(專業成績 = 主項 + 視唱): 主項(聲樂、鋼琴、二胡、琵琶、竹笛、古箏、手風琴、小提琴、舞蹈任選其一, 70 分)、視唱( 30 分)。
注意:① 考生參加考試所需的畫具、筆墨、樂器(除鋼琴)請自備; ② 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伴奏由考點統一伴奏; ③ 考生報考中一切費用自理,食宿自行解決; ④ 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可兼報音樂表演專業(主項須為音樂表演規定的考試內容);⑤美術類考試時間素描 180 分鐘、色彩 150 分鐘、書法 90 分鐘, 音樂類主項考試因佔據時間過長的情況下評分組長有權終止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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