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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一身剮,大俗成大雅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9-15 15:53:00 | 文章來源: 易中天的新浪部落格

文\ 易中天

雅,是文明的標誌;俗,人類的原生態。雅與俗,可以“和平共處”,即“雅俗並立”;還可以“互利雙贏”,即“雅俗共賞”。但最高境界,還是“大雅若俗”。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還要有大勇敢。

雅與俗的關係,很微妙。

什麼是“雅”?什麼是“俗”?這是文明時代才有的分野。野蠻時代的人,赤身裸體,茹毛飲血,火都不會用,衣服都沒得穿,哪有什麼“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後來,人類進步了。物質變得豐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於野蠻時代。比方説,吃飯要用食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場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處”;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誰是誰,等等。説話,也有了禁忌,不能動“粗口”、説“贓話”。這些講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別講究的,則叫“高雅”。相反,則叫“俗”。特別不講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價值的判斷──雅是好的,因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為代表野蠻。於是,雅,就成為主流,成為方向。俗,則成了“上不了臺面”的“狗肉包子”。這是許多人要假裝“雅”,或包裝“俗”的原因。

可惜問題並沒有這麼簡單。雅,固然是文明的標誌;俗,可是人類的原生態啊!在那裏,有著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盡滅,則血性無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們“剿滅”,人類就會整體上“陽痿”。但如果不鎮壓野蠻,文明又如何體現?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與俗,就成了一對千百年來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對立的雙方,可以有三種關係:鬥爭、統一、轉化。鬥爭最不可取。因為鬥爭的結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則是勢不兩立。問題是,雅與俗,並非水火難容。相反,雅,來自於俗。沒有俗,就沒有雅。比如電影剛剛發明的時候,被認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電影,則被認為是“媚俗”。上流社會的人,得化了粧偷偷溜進去看。那時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們今天還有電影可看嗎?

何況“俗”這東西,不該滅,也滅不掉。因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須做,怎麼就説不得?再説了,水至清則無魚。一個生動活潑的和諧社會,不能只有雅,沒有俗。實際上,一旦俗沒了,雅也會跟著完蛋。怎樣完蛋?變得僵硬、死板、無趣,最後變成“俗套”。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著,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亂跳的兔子。同樣,雅,必須有俗抗衡,有俗調節,甚至有俗幫助,才能成其為雅。縱觀中外文化史,雅文化從來就是靠著俗文化的不斷“輸血”,才能保持其新鮮活力的。可見,即便為了雅,也不能消滅俗。鬥爭的關係,怎麼可取?

所以,雅與俗,不能勢不兩立,你死我活。應該怎樣?和平共處。最簡單的辦法,是橋歸橋,路歸路;雅歸雅,俗歸俗;分類分級,雅俗並立。喜歡雅的,有交響樂可聽;喜歡俗的,有二人轉可看。你想再“俗”一點,還可以去看“成人片”(當然兒童不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就各位,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各享其樂。

為什麼要這樣?除了前面説過的種種原因,比如“無俗亦無雅”外,還因為“俗的需求”,也是一種基本人權。“俗人”也是人。所謂“仁者愛人”,難道只愛“雅人”,不愛“俗人”?那就不是真正的“仁者”。同樣,只滿足“雅人”的需要,不考慮“俗人”的需求,恐怕也未必是人民的政府。我説處理雅俗關係要有“大慈悲”,道理就在這裡。

看來,還是把“井水”跟“河水”區分開來為好。在私人空間,俗不必禁,也不可禁。在公共空間,亦不妨適度開放,只要“無傷大雅”就行。無傷大雅,是一種非常智慧的説法。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大雅”不可傷,“小雅”則無妨。傷他一傷,沒準還有好處。這就好比撓癢癢。不撓,是不行的。抓重了,皮膚出血,不對。輕了,又不過癮。掌握“度”,最為重要。所以我説,處理雅俗關係,還要有“大智慧”(大慈悲和大智慧的説法,均見《三俗非俗》一文)。既有大慈悲,又有大智慧,雅俗就可以共存。

不過,雅俗共存的最佳狀態,還不是“雅俗並立”,而是“雅俗共賞”。雅俗共賞的結果,是“雅人”和“俗人”都能得到滿足。雅俗雙方,也能得到“優勢互補”──雅能因俗而生動鮮活,俗能因雅而脫胎換骨。這就不僅是“和平共處”,而且是“互利雙贏”了。

由此可見,矛盾對立的統一,比鬥爭好。但是,講“統一”,不如講“轉化”。統一,可能是相互交融,也可能是相互妥協。妥協,可能是求同存異,也可能是各讓一步。這就不怎麼好説,也不如轉化。其實,統一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它們相互依存──“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用《周易》的觀點看,就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用《老子》的話説,則是“禍兮福之所倚,福兮之禍所伏”。這就不但可以統一,而且可以轉化,也必然會轉化,即“你變成我,我變成你”。

轉化的結果,當然也有很多種。但最高境界,是“大雅若俗”。為什麼是“大雅若俗”,不是“大俗若雅”?因為大雅若俗的“若”,是“像”;大俗若雅的“若”,是“裝”。裝成雅的樣子,其實沒變,還是俗,這就不是真正的轉化,也很難成其為“大”。看起來像俗,其實是雅,俗才真正轉化為雅,而且是“大雅”。為什麼是“大雅”?因為它的內部,有一種否定和對抗的力量,這就是“俗”。沒有這個“否定和對抗”,那就只是“小雅”(單純的雅),充其量“中雅”(雅俗共賞)。有這個力量,又統一于“雅”,就是“否定之否定”,也是“高度的統一”,所以是“大雅”。

與此同時,那個“否定和對抗雅”的“俗”,也會“轉化為雅”。為什麼只能是“俗轉化為雅”,不能是“雅轉化為俗”?因為雅是文明的標誌。那麼,既然已是“大雅”,為什麼還要“若俗”?因為俗是人類的原生態。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也才最易於接受,易於傳播。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從中國的“四大名著”,到美國好萊塢的許多大片,都如此。

這其實並不容易。雖然從理論上講,雅與俗,原本只是“形態”,至多不過“品位”。但在中國,卻往往被理解為品德、品格、品質。所以,雅,是安全的,沒準還有好處(因此要媚雅、裝雅、附庸風雅)。俗,則是危險的,很可能被罵作“品質惡劣”、“格調低下”、“毒害青少年”。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還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勇氣。正所謂:舍得一身剮,大俗成大雅!

那麼,勇氣從哪來?本真。俗而不真,是為“媚俗”;雅而不真,是為“媚雅”。這些,都是“小”。相反,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事實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風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無論真俗還是真雅,都能“雖千萬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雲──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惡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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