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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藝術能被收藏、並同時保持原始資訊嗎?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7-12 09:57:03 | 文章來源: artspy

行為藝術從定義上來説具有短暫的特性:它是某段時間內的自發性産物,通常具有互動性;而且它總是一次經歷或者説是體驗。它與繪畫、雕塑甚至是寫在紙上的一連串音樂和弦這類可觸知的事物完全不同。於是就産生了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行為藝術能被購買嗎?換句話説,一旦表演結束,某件行為藝術品還能被除藝術家本人之外的其他人“擁有”嗎?

在某些情況下來説,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比如紐約MoMA對提諾·賽格爾(Tino Sehgal)的作品“Kiss”(2003)的收購;而在另一些情況下,答案遠遠比直接的肯定或否定來得複雜。問了弄清楚,我們詢問了一系列行為藝術家、藝術節與集體性項目的領導者以及策展人找到關於“行為藝術能否被收藏或是複製、並且同時保持它原始的資訊與短暫性”這個問題的答案。

羅布·安德魯斯(Rob Andrews)在English Kills畫廊中的表演。

Sabine Breitwieser:紐約MoMA媒體與行為藝術部總策展人

在起初以“現場”的形式亮相之後,行為藝術採取了各種不同的形式,這可以被看作是“超媒體”(hyper-media)的。藝術家們具備大量的時間和經驗來思考他們的作品在被表演之後應該如何進行展示。道具與作品表演中用到的其他材料,記錄下了表演過程的照片和視頻,由藝術家本人創作以強調作品的環境及其藝術目的的文字和梗概,以及原始的邀請函、傳單,甚至是由前來參觀或參與到表演之中的觀眾做出的評價——所有這些都可以成為行為藝術品的一部分。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種對行為表演之後的事物的展示?某件作品的一次性表演特質能從對其包括環境、藝術家概念、作品的創作與描述等方面的展示中獲得多大程度的好處?

和劇院裏的戲劇相似,行為藝術作品通常會進行很多次表演。近年來,“再表演”的概念被強調為了“復活”一件歷史性行為藝術品的可能性。尤其是當整場表演的構思被行為藝術強烈反對的追求物質享受的劇院吸收時,這時候的目的就在於實現一次特別而且真實的體驗而非一次模倣性實踐了。將某些作品從原來特定的社會和政治環境轉机移到今天的確是一項挑戰。

與對任何複雜和有關聯性的作品進行展示一樣,對行為藝術的表現和介入需要深度的研究,需要討論和發展出一種特定的編排。事實上,對以過程和時間為基礎導向的藝術品進行展示的策略在20世紀裏一直扮演著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

Marni Kotak:行為藝術家

行為表演本身是無法被收藏的,因為作為有生命的事物來説,它不能被真正地佔有。無論如何被商品化,一場行為表演的暫時性是絕對無法被剝離的——那是內在於其本身的。在我看來,能被收藏的東西應該是原始事件的“紀念物”。就像人們收藏傳家寶、家庭電影以及來自日常生活中的大事記一樣,我們也可以從現場藝術裏收集到這些元素。也就是説我們可以收藏照片、影像、雕塑、裝置等等相關物品。

嘗試“重演”——或者説是“再創作”一次行為藝術是可能的,正如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c)在她的“Seven Easy Pieces”所做的那樣,但第二次表演始終是不一樣的。如果作品的“重演”非常強力的話,那麼它將能夠捕捉到原始表演中的情感歷程——這也是我在“重演”作品時盡力想要做到的事。通過收藏和重演行為藝術,我們嘗試能在某種角度上讓它變得沒有時間的限制,我們這是在對抗它的特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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