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永茂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將其中涉及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內容提交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這是繼2018年機構改革後,五年後的又一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科學技術部(以下簡稱“科技部”)又一次迎來重組。
五年之後,科技部再次進行機構改革和調整,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必要之舉。在科研方面,長期以來,中國主要以跟蹤、模倣先進國家的技術為主,輔之必要的合作和引進,缺乏科技的原創能力。即便是創新,主要還是消化吸收後的創新。一些“卡脖子”的關鍵技術突破較難,需要很長時間甚至幾代人的努力。
在嚴峻的國際競爭環境下,如果要經濟實現快速和高品質發展,必須在科技方面儘快實現自立自強、提升創新能力,依靠中國自己的力量。而這就需要從根本上改變現有的科研管理體系,既需要科學和有組織的科研體系,也需要理順科技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業部門的關係,還需要解放科研人員的生産力。
根據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科技部現有的多項管理職責和多個下屬機構都將被分別劃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等行業或業務主管部門。這樣做,就是為了解決過去的科技政策需求導向性薄弱、規劃缺乏實際需求、行業需求和科技政策脫節,以及科技政策和科研經費匹配度不高等長期存在的機制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職能重組對精細化程度的要求遠高於簡單的部門合併,將原有跨部門的職能轉變成同一部門的不同業務單位,接受同一部門的指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不同職能模組之間的合作。但是,深入推進政府部門內部業務流程的更新也是需要的,否則,在機構改革後依舊難以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改革方案中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重組後的科技部不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評審和管理”。這較以前是個重要的改變。長期以來,科技部掌管著多個科技專項計劃,也掌管著大量的科技經費,是國務院所有部委中掌管經費最多的一個,這就等於是集裁判員和運動員于一身,自己“做了規劃還拿錢”,既影響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也降低了科技部的職能效率,具體的項目管理工作只會分散科技部制定宏觀戰略和政策的注意力。如果科技部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評審和管理,那就可以作為“裁判員”去公正客觀地監督、檢查和評估科研項目的成果,科技部今後也能夠集中力量來管理重大專項,解決更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往往是需要集中資源、統一領導去推進的。
機構改革是瘦身,不代表功能被弱化。恰恰相反,把一些職能交給任務導向型的部門,是強化功能的表現。瘦身的目的是加強中央部委統籌、協調、政策制定等宏觀職能,這樣與整體性政府的邏輯相符。整體性政府以“協調”“責任”“整合”作為治理機制,在構建協同關係的過程中,要確保部門目標保持協調一致,強化治理主體之間的信任,在此基礎上整合機構合作。此外,部門間的協同若要實現,首先需要構築協同的大環境,以此來保證良好的協同合作。由此可見,此次科技部重組深化,是開了一個必要頭,起了積極的一步,後面必要的配套措施還應該及時跟進,以使得科技體制改革步入全面深化階段。
《宋史》有雲:“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趨時適治而已。”改革開放以來,機構改革經歷了多輪,每一輪的改革也都希望打破部門間壁壘,重置頂層設計,尋找到合適的協調、整合政府機構組織的運作方式。全面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在特殊的發展階段對組織結構和治理體系的一次全面性、系統性重構,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現實需要,旨在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內涵,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這就要求,機構改革不是簡單的上行下效,更不是“亂點鴛鴦”式的機械整合,而要以解決根本問題為出發點,正所謂“革弊,須從源頭理會”。避免陷入為了改革而改革,甚至越改越亂的“怪圈”。這不僅僅是單個部門應該思考的問題,而是所有黨和政府部門改革應該厘清的頭緒,更是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重要課題的深刻內涵。
(責任編輯:華章 安然 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