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完善憲法法律體系,推動憲法全面實施,健全憲法監督機制,依憲治國不斷邁上新臺階。
首先,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三十多年的實踐表明,現行憲法是一部體現人民意志、保障公民權利、規範權力行使的好憲法,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規範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反覆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積極從憲法中汲取治國理政的資源和力量,用憲法紮緊權力的籬笆,用憲法承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用憲法引導我國逐漸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強國。
其次,憲法和法律體系愈發完善。現行憲法是一部具有進取意識和創新精神的憲法,為改革開放提供了根本法依據,也必然要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深入發展而不斷進行自我更新和完善。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憲法才能獲得持久的生命力。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完成對現行憲法的第五次修改,從指導思想、總體佈局、奮鬥目標、領導力量、權力結構、立法體制等方面完善了憲法的相關規定。在憲法性法律層面,諸如《立法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國旗法》、《國徽法》等陸續完成修訂,《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監察法》、《政務處分法》等一批新法也相繼問世,使憲法的規則、原則與精神得到進一步具體化。
再次,推動憲法全面實施。三十多年的行憲經驗使共産黨認識到,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被視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從序言到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再到國旗、國徽、國歌和首都,憲法的每一部分都在通過適當的方式得到實施。為了在全社會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氛圍,2014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相關部門每年都會通過豐富多彩的方式開展憲法宣傳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憲法意識。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要求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公開進行憲法宣誓,使憲法貫穿到為人民服務的每一個具體環節。
最後,憲法監督工作取得新成就。正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為了切實增強憲法的規範性,黨中央不斷強調完善憲法監督機制的重要性。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要求“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2017年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重申關於加強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的要求。經過不懈的努力,我國的備案審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各級立法主體依憲依法立法的水準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方式監督國家機關依法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國人民正在昂首闊步邁進依憲治國的新時代。(責任編輯: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