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日前批准公佈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製品》,但這個標準真正引起關注,則是源於之前的速凍食品“細菌門”。
思念、三全、灣仔碼頭,國內速凍食品市場上三大著名品牌的産品於今年相繼被檢測出帶有金黃色葡萄球菌。食品行業出現品質問題,對於國內消費者來説已經不是新鮮事,但思念食品副總經理賈國飚的辯解稱“問題水餃符合新國標”,這一表態引發公眾對速凍食品標準“開倒車”和被企業綁架的質疑。
2004年5月1日實施的《速凍預包裝米麵食品衛生標準》規定不得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而最新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製品》中,金黃色葡萄球菌限量為10的2次方菌落數/克到10的4次方菌落數/克,採用三級採樣方案,用5個樣品定量檢測結果進行綜合判定。據説參考了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標準,符合國際規則,較之前的標準更科學、更公正。
關於金黃色葡萄球菌本身並無太多爭議,而滅菌也並不困難,100℃下蒸煮15分鐘可殺滅金黃色葡萄球菌,而根據實驗、菌株、食品基質、滅菌方法等不同,紐西蘭、香港和美國農業部等也得出了諸如71度15秒滅殺、74度15秒滅殺等結論。也就是説在食品完全蒸煮之後,金黃色葡萄球菌基本上會被殺死。但科普作家方舟子認為,食品被金黃色葡萄球菌污染的主要危害是,金黃色葡萄球菌能産生腸毒素,煮沸半個小時都不能破壞其毒性,會導致食物中毒,出現嘔吐、腹瀉。對此,新國標中表述如下:速凍面米製品在-18℃以下保存時,不利於金黃色葡萄球菌繁殖和産生腸毒素。
從這一標準的變動之中,我們能夠窺視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中的各方立場,以及利益博弈。
速凍食品行業:落後者的原罪
對於國內速凍行業來説,食品品質不達標並不罕見,因為速凍食品行業的各個環節,都有導致微生物超標的各種因素。
原材料採購:由於速凍食品多采用新鮮肉類、蔬菜、水産等為原料,而這些原料所來自的上游肉製品行業卻並沒有相應的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檢測要求。
生産環節:不少企業的水餃等産品製作過程自動化、規模化程度較低,手工操作導致生産過程中的衛生不易控制。
運輸銷售:速凍食品溫度需在零下攝氏25度以下迅速凍結,在零下18度或更低溫度條件下貯藏運輸、保存。但是目前速凍水餃行業運輸過程中的冷鏈、零售終端的冷庫、冷櫃等設備溫度不達標並不罕見,所以極可能導致細菌超標。
在整個行業仍處於落後的局面下,無論嚴苛或是寬鬆的標準,都無法真正保證食品的絕對安全。在落後的“國情”之下,行業的整體落後必然使企業認為強制執行的國標太嚴格,不合理。而當食品不達標現形之時,他們也可以理直氣壯的拿出新國標來為自己辯解,拉整個行業下水。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説,“更高的標準能激發企業找到創新的手段,這是美國著名戰略學家波特的觀點。”如果企業因為標準低而不去創新,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消費者:無辜者不應沉默
在專家以及業內人士的解釋中,隱含“即使有金黃色葡萄球菌存在,消費者只要按照産品説明食用就不會致病”的邏輯,類似的話語多次出現,但企業也應當充分考慮到消費者參差不齊的“國情”,不能把食品安全的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共同承擔。
“危險:避免死亡”、“不要穿著T恤衫燙印”、“不要把孩子放進袋子”,這些標簽並非是無厘頭的笑話,它們是美國商品警示標簽上司空見慣的雷人話語,分別對應的是拖拉機、T恤衫和輕便童車。這些標簽的背後是對過於強勢的商業力量的制約,正是由於美國律師們的趨利性,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
但在中國,消費者似乎是天生的“理性人”和“科學人”,企業從來不考慮消費者可能面臨的極端情況。甚至於消費者對産品的正常投訴也往往被企業視為有潛在的敵意。從近年來火爆的“3.15”晚會,到層出不窮的投訴案件,背後都能看得到消費者被企業漠視甚至歧視的弱勢地位。
近日微網志上牛博網創始人、老羅英語培訓創始人羅永浩炮轟西門子冰箱門不易關閉的問題鬧得沸沸颺颺。很多企業公關人士認為羅永浩砸冰箱的舉動過於魯莽,對於一個有悠久歷史且一貫表現良好的德國品牌來説,過於苛刻。但正是由於有這樣不依不饒的消費者,才能倒逼出企業對産品品質的重視和對自身服務的反思。
國家標準:究竟為誰説話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劉秀梅研究員説,新速凍面米製品標準從衛生部立項啟動是從2006年開始的,有監管部門、科研機構和行業、企業的專家參與。在這個過程中,有記載的研討會至少有7次,參與標準研討和提出意見的有300多人,我們的編制説明就有25頁,……收到158條對標準文本的意見。採納的意見大概佔80%。……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一個是要以科學為依據,還有肯定是要有利於促進行業的發展,……保證安全是第一,但還要考慮到我國國情和行業産業的發展。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王君副研究員也補充説,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渠道聽到方方面面的聲音,但是希望這個聲音能夠發表在標準發佈前面。……從衛生部的層面,食品安全標準對社會公開至少有兩個階段,第一是立項,也就是準備要做的時候要對社會正式發佈,第二個階段就是有了初稿以後對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對於兩位專家的説法,近來的媒體報道數量給予了側面的回答,從9月6日至11月10日,新國標開始徵求意見,在此階段,企業已經開始放寬自己的生産標準,消費者的聲音,已經通過媒體充分的傳達出來。參與國標制定的部門和專家不能對此視而不見。雖然,衛生部網站11月11日專門發文解釋稱,有關新標準比老標準要求低係誤讀,但仍不能打消民眾的疑慮。企業立足點是行業利益及現實國情、有關部門的依據是科學結論,消費者的立場則是健康安全,三者的意見仍然沒有達成一致,在這種情況下,行業企業的利益與民眾對健康的擔憂,孰輕孰重,確實應當值得有關部門三思而後行。
北京的幾場陰霾天氣,又勾起人們對空氣品質的抱怨,而美國大使館自行發佈的空氣品質檢測結果與北京環保局的衝突,又將中國的空氣品質推到了聚光燈下。
我國目前使用的空氣品質標準是在1982年發佈實施的《大氣環境品質標準》基礎上,于1996年修改實施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其中將PM10和總懸浮微粒TSP列入“強制性”監測並公開的污染項目。而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原總工程師魏復盛在採訪中洩露天機:近年PM10有所下降,但PM2.5呈上升趨勢。
即便如此,北京市環保局最初的回應仍然是,“我們能監測PM2.5,但不能隨意公佈數據”;特別地,是否監測並公佈PM2.5數據“唯一的根據是我們中國、我們北京自己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深入發展的需要,而不是看哪個大使館在幹什麼” 。還有專家表示,將PM2.5列入空氣品質指標進行監測,我國技術上並不存在問題,只是“時機不成熟”。
這一番“時機論”引發了媒體新一輪的抨擊熱潮,並最終導致了11月16日環保部發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第2稿向全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最大的調整即擬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體系。
天平的一頭:地方官員和多個行業的利益共同體。
PM2.5的主要來源是汽車尾氣、火力發電廠排放物和建築材料揮發物。解決辦法就是少開車(騎車或坐公交),改用乾淨的新能源(包括核電),以及提高建築材料品質(加大成本)。
一方面,汽車尾氣、大型工廠等污染排放源頭很難攻克,若一定要治理,需要巨大的投入,當地的GDP“傷得起”嗎?
另一方面,一旦制定實施PM2.5強制限值,全國城市將大範圍超標。很多城市的天氣優良率會下降,對城市形象、人才引進、招商引資等造成影響,繼而影響到官員政績。
天平的另一頭:普通民眾已經在承擔了環境污染造成的巨大傷害。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一份研究報告承認:“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瀋陽等地區的城市群大氣PM2.5污染日趨嚴重,不但造成能見度降低,也導致居民迴圈系統和呼吸系統發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最根本的作用就是用來保護公眾健康和公共福利。但我們看到,有的專家傾向於:“制定標準,比較務實的做法,應該是經濟技術實力和科學性的結合。”不難發現,其立場背後有著利益博弈的影子。
至此,表面是中外空氣品質標準的衝突問題,歸根結底,則是經濟發展與公民健康的關係。面對發達國家多年前曾經走過的“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我們是否一定要罔顧當代人的生存健康,而選擇更高的經濟增長速度?
前一段時間,關於國家乳業標準的爭議非常激烈。中國奶業標準被指為全球最低,常溫奶中存在細菌。而官方與一些乳製品代表回應稱,乳業標準過低是受技術所限,而且還為了保護養牛戶。整個標準的出台中,企業受“利益驅動”、監管者“責任缺失”、養牛戶“不思進取”。
今年4月初,瑞典卡羅林斯卡研究院發佈報告稱,雀巢等知名品牌的嬰兒食品中含有砷、鎘、鉛等重金屬。4月17日,中國疾控中心通報稱,該類産品重金屬含量並未超“中國標準”。“中國標準”似乎成了食品安全問題的擋箭牌。
……
國標爭議中的模式大抵相同:“作惡”的企業,“不給力”的國標(無論修改前後),覺醒中的消費者。
消費者希望看到一個嚴格的標準,甚至是一步到位的標準,而這給企業或者行業帶來了巨大的成本壓力,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有關部門則一方面避免過高的標準空置運作,另一方面則自覺的維護起行業的利益。企業承受著現實的壓力,容易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國家標準,就在這三方的博弈中,離公平公正公開越來越遠。
要破局必須搞清楚三方面的關係:一是按照行業産業現狀定制標準,還是行業産業按照標準提升生産水準和産品品質;二是按照民眾的感受來制定國家標準,還是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公眾適應;三是加強行業監管為民眾健康保駕護航,還是讓民眾以身試毒自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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