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過的“微網志叫板”
    深諳如何應對媒體的地方政府往往會低調處理,但是這並不是真正的解決辦法,反而留下了“禍根”,一旦媒體繼續跟蹤,“二次維權”的狀況又會出現。地方政府應該認識到,所謂危機公關的根本之道,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回避問題。
叫板縣委書記

“請問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同志、親自部署誘捕民工的長沙縣公安局長曾衛國,敢説‘如果這些民工的訴求合理,我立即辭職以謝天下’嗎?”網友“御史在途”在10月20日發表的微網志中這樣寫道。

隨後,長沙縣公安局在長沙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刊發了一篇《關於網民質疑長沙縣公安局處置民工阻工事件的情況説明》文章,公開回應稱“警方處置是正當執法,治安處罰也是依法正確的”。 “御史在途昨”回應稱“長沙縣公安局拋出的情況説明,主要事實全係捏造,完全否認了插手勞資糾紛、毒打民工等事實,我低估了他們的無恥”。

實際上,早在今年4月,“御史在途”曾發多條微網志披露此事。按“御史在途”的説法,由於這些討薪民工是他的老鄉,因此他起初發微網志,“目的是關心受迫害的我的父老鄉親”。而“御史在途”的特殊之處在於其真實身份是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支部成員、副主任陸群。

此事件的輿論陣地主要是微網志。當事人在微網志上實名叫板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原微網志被轉發4000多次,更是有近2000人對此微網志進行評論。微網志為“御史在途”與長沙縣公安局提供了一個直接對弈的擂臺,而公眾也通過轉發和評論,參與到了輿論中去。

然而,“御史在途”早在四月就已經披露此事,但是直到22日,南方都市報曝光此事,才引起輿論熱潮。雖然微網志成為了一個群眾的曝光臺和發泄口,但其海量性決定了只有少部分具有新聞價值的資訊能被有影響力的媒體發現。微網志作為消息源,媒體作為媒介,公眾作為參與者,是普遍的微網志事件的爆發形式。

從現實意義角度來説,距離“御史在途”四月份首次提及農民工維權相隔近半年的時間,此次算是第二次維權。媒體關注,地方政府低調處理,當媒體視線轉移之後,地方政府的應對基本就算成功。這也是造成地方性事件二次、三次、甚至多次引起“翻炒”的原因。

從新聞價值角度來説,此次叫板縣委書記的新聞性在於維權者的身份。由於“御史在途”的真實身份是紀委幹部,屬於體制內人物,並且正好是檢察幹部工作的紀委人員。媒體和民眾對體制內的分歧往往有濃厚的興趣。從以往的案例來看,無論是官員夫人維權被打,還是局長互毆,都恰恰暴露出官場運作的不透明。所以,很多媒體的評論會轉移到評論“機制如何糾錯”上來。

輿論參與能夠促進事件的發展和解決,但是這種形式只能起到監督和敦促的作用,就事件本身,依舊存在著很多無法正面解決的問題。有幾點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御史”的名字,容易使人們聯想到“剛直不阿”的公務人員形象,在感情上形成先入為主的印象,影響對事件性質的判斷。

其次,當事人陸群並不是此類案件的對口紀委人員,而是以“正義者”的角色出現。真正處理此事的相關紀委人員需要有所行動,將調查結果公正透明的向公眾公開,才能避免輿論的心理偏向誤導了社會認識。

第三,長沙縣政府的匆忙回應在“伸張正義,幫扶弱勢群體”的大旗下,並無説服力。湖南紀委幹部的舉報人身份,加上公眾本能的同情弱勢的心理,造成了長沙縣縣委書記的天然輿論劣勢。而地方政府並沒有直接就“御史”爆料的“毆打討薪農民工”等相關點做出正面回應,只是草草發表了情況説明,堅稱正當執法。浪費了最寶貴的首次回應的機會。

另外一點,媒體監督存在著不持續性的現象。而深諳如何應對媒體的地方政府往往會低調處理,但是這並不是真正的解決辦法,反而留下了“禍根”,一旦媒體繼續跟蹤,“二次維權”的狀況又會出現。地方政府應該認識到,所謂危機公關的根本之道,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回避問題。

                                                        資深媒體人 宋韶輝

觀點中國輿情編輯 張林

叫板縣委書記
官員微網志打擂
揚子晚報:“御史在途”的命運值得關注
觀點中國:“叫板縣委書記”是體制內進步
西安晚報:“微網志叫板”需要制度回應
燕趙都市報:“微網志叫板”折射維權困境
活著的小強: 作為紀委的官員,你可以建議檢察院進行立案偵查,或直接讓省紀委先請他們去喝茶嘛。從引導輿論和樹立司法權威來説,還是讓檢察院辦更好些吧!
杜空弦: 我不知道這事會怎麼了結,長沙方面各部門一定在閉門對策。但是我相信正義能夠得到聲張因為有你這樣敢於為弱者支撐的公僕。
我是XT800: 我猜結果肯定是,有關部門派出調查組,然後澄清,縣公安局長並無違紀事實,民工非法衝擊現場,事實依據清楚,證據確鑿。紀委中部分同志不遵守組織紀律,擅自將事態擴大化,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半年後,我們為了和諧社會,基本就可以調往政協。
    您認為“叫板縣委書記”的雙方,最後會是什麼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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