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于子茹)在今天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大會作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8日,報告起草組成員、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副主任胡光陽接受新華網專訪,解讀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依法能動履職,防範同類犯罪反覆發生
胡光陽説,今年報告的主線是“依法能動履職”。
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和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監督辦案通常有三種形態:一是被動收案。二是主動監督。三是能動履職、訴源治理。
如何能動履職?胡光陽説,在監督辦案過程中,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高品質辦好案件的基礎上,針對個案、類案發生的原因,“見微知著”,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從源頭上防範相關案件反覆發生,實現治罪與治理並重,讓社會少一些犯罪,讓老百姓多一些安心,實際上就是在檢察履職中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抓實。
他舉例,報告中提到的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當時是最高檢指導浙江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促請公安機關以涉嫌誹謗罪立案偵查,由自訴轉為公訴。之後,最高檢把這個案子作為指導性案例發佈,讓更多群眾知道網路誹謗不只是侵犯個人權利,而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可以被公訴,網路空間也必須守法。
他補充介紹,在2010年,最高檢建立案例指導制度。2018年,最高檢成立新一屆案例指導委員會,4年發佈指導性案例25批102件、典型案例168批1206件,並且要求檢察官辦案時主動檢索、參照辦案。
以嚴管厚愛開展企業合規改革
對涉企業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已經連續兩年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
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細胞”,穩企業事關保就業、保民生。胡光陽説,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有的涉案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因負責人被抓、被判刑後無法正常生産經營,甚至由此倒閉、工人下崗,影響經濟和民生。
針對這一問題,最高檢2018年發佈11項具體檢察政策,強調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産權糾紛與惡意侵佔、個人財産與企業法人財産等,要求審慎採用限制人身和財産權利的辦案強制措施。持續落實中,進一步提出“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對涉案企業,保護不能放縱,厚愛不能溺愛。”胡光陽介紹,從2020年起,最高檢陸續在10個省份442個檢察院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主要做法是對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消除違法犯罪的隱患,做實既厚愛又嚴管。
此外,為防止涉案企業“陽奉陰違”、以“紙面合規”逃避刑事追責,最高檢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共同建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成立第三方機制管理委員會,強化企業合規承諾的監管落實,確保真整改、真合規。
“對於經獨立第三方評估認為虛假整改或整改無效的,依法提起公訴,堅決追究刑事責任。”胡光陽説。
嚴懲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
報告中提到,去年起訴利用網路實施詐騙、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28.2萬人,同比上升98.5%。
胡光陽説,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2020年起訴網路犯罪同比上升了47.9%,去年同比又上升將近一倍,形勢確實很嚴峻。
加強網路治理,根本要靠法治,網路空間延伸到哪,法治就必須覆蓋到哪。
2020年,最高檢就專門成立懲治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研究指導組,專設網路犯罪研究中心,將推動依法治網作為戰略性任務謀劃。去年,最高檢又圍繞依法治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最高檢會同公安部等出臺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指導意見,強化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全鏈條打擊、一體化防治。協同公安機關等推進“斷卡”行動,起訴非法買賣銀行卡和電話卡、幫助提款轉賬等犯罪12.9萬人,是2020年的9.5倍。
其中,對於公民個人資訊的司法保護,檢察機關依法從嚴追訴犯罪。去年起訴此類犯罪3400多人,同比上升51.3%。同時,針對個人資訊保護領域侵害公益問題,特別是APP侵害個人資訊、人臉資訊管理不善等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以公益訴訟促進相關部門、網路平臺履責,促進加強監管、源頭治理。
胡光陽透露,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此類公益訴訟2000余件,同比增長近3倍。基於這項工作的良好成效,個人資訊保護法明確寫入了公益訴訟檢察條款。
多措並舉,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介紹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時,報告中用了一個公式‘1+5>6=實’”,胡光陽告訴記者,這個公式裏的“1”就是指司法保護,“5”就是指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保護。
“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檢察履職貫穿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這種特殊的職責,要求我們必須更實擔當,努力推動司法保護融入其他五大保護中。”胡光陽説,這種融入,不是簡單地推動“1+5=6”,而是作為“催化劑”,促進産生“化學反應”,讓“1+5>6”,最終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得更“實”。
他告訴記者,去年針對監護人侵害行為,支援起訴、建議撤銷監護人資格758件;針對嚴重監護失職,發出督促監護令1.9萬份,就是以檢察履職促進家庭保護落實。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018年“一號檢察建議”發出後,最高檢會同教育部門一起“沒完沒了”督促落實。最高檢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被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吸納,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去年,檢察機關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對未履行報告義務的督促整改、追責459件。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9萬人次,把許多“大灰狼”擋在了校門之外;查詢後解聘2900余名有前科劣跡人員,清除了“潛伏”在孩子身邊的安全隱患。
終身追責:讓司法責任制真正“長牙”
今年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到“糾錯不能止于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對此,胡光陽説,最高檢黨組認為,如果有責任不追究,就會産生“破窗效應”,比沒有責任的危害還要大。
去年初,最高檢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對2018年以來已糾正冤錯案件進行全面排查,開展追責工作。
據介紹,各地共排查出246件刑事錯案,最高檢對“張玉環案”“張志超案”等錯誤關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掛牌督辦。經過力推、力促,共對511名檢察人員追責問責,包括相關檢察院班子成員134人,彰顯對“關鍵少數”的更嚴要求;也包括退休人員122人,真正把“終身追責”落到了實處。
胡光陽表示,通過這次追責,我們也更加深刻認識到,只有對已經發生的錯案百分之百進行追責,才能警醒、力防將來萬分之一的錯案發生。因此,最高檢提出,要常態化落實錯案追責工作,讓司法責任制真正“長牙”,做實對人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