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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強:防止借破産之名逃廢債

文章來源:澎湃新聞 發佈時間:2022-03-08 12:14:21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趙曉雯

個人破産首案寫入最高法報告。3月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報告提到,深圳個人破産條例首案裁定生效,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可以從頭再來,個人破産制度實踐邁出重要一步。

梁某是案件當事人,于2018年創業,後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2021年3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施行後,梁某向深圳中院申請個人破産。法院指定破産管理人,核實財産狀況,債權人會議審議並通過重整計劃。隨後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按重整計劃,未來3年,梁某夫妻除保留生活必需品、每月基本生活費用,其他收入均用於償還債務。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債權本金將100%清償,利息等免於償還。

報告提到,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審結破産案件1.3萬件,涉及債權2.3萬億元,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和要素資源高效配置。充分發揮破産審判“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功能,同時堅決防止借破産之名逃廢債。審結破産重整案件732件,盤活資産1.5萬億元,讓745家困境企業再獲新生,35萬名員工穩住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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