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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疫”】(16)  疫情期間我國小微企業金融財政政策的寬嚴與得失

發佈時間: 2020-03-0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顧雷 | 責任編輯: 胡俊

編者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社會各界獻策獻力,動員各方力量支援幫助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國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有效進展,國家部署謀劃,出臺相關政策舉措努力恢復經濟社會平穩運作。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抓”的背景下,下一步如何推動中國經濟儘快回歸正常軌道?如何有效消除肺炎疫情對我國的影響?疫情防控工作還將如何開展?中國網政務聯合新型智庫“國聲智庫”策劃推出【專家學者智“疫”】專題系列報道,邀請我國高校、研究機構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圍繞疫情有關議題展開研討,刊發相關評論文章,解讀疫情對各行業的影響,發揮智庫機構咨政建言、輿論引導功能和國家媒體平臺的作用,助力早日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推動中國經濟儘快恢復平穩發展。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國小微企業金融財政政策的寬嚴與得失

顧雷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多數小微企業處於停業狀態,尤其是輕工製造、食品、餐飲、旅遊、農牧、批發零售和物流等行業,消費承壓,銷售不振,經營收益更是雪上加霜,大多數小微企業步履艱難。為此,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本著挽救小微企業宗旨,避免大量小微企業即將出現的倒閉危險局面,出臺了一系列金融和財政穩控措施,收到了小微企業的廣泛讚譽和市場成效。但是,疫情爆發畢竟是一個短暫階段,伴隨著疫情防控逐漸趨於控制和消失,監管部門臨時採取的金融財政政策是否需要長久推行?這應該成為監管部門和小微企業都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話題。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展,全國各地防控措施不斷加碼。封村封路、商鋪關門、工廠停工……,整個社會生産和生活幾乎處於停擺的狀態。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各地小微企業經濟蒙受巨大衝擊,尤其是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更是陷入了“至暗時刻”。為此,02月0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金融部門要採取一系列措施,對全國小微企業集中採取了大量金融財政方面的優惠政策,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金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適當提高存款準備金考核的容忍度,指導金融機構加強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行業的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信貸支援,要求各金融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確保中小微企業流動性富裕,特別是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適當延期還款、減免利息費用,這對於保障目前全國大多數小微企業按時復工、復産和復市起到了關鍵作用。這些金融與財政政策是過去歷史上沒有過的。

毫無疑問,政府正在幫助這部分小微企業渡過目前經營困難期,充分體現我國政府在疫情期間保護小微企業的決心和力度,彰顯出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對民營經濟的人文關懷和政策傾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方面,突出包容性統合思維。

面對日益嚴重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國政府果斷採取了“法無禁止即可為”原則,及時調整市場經濟與政府監管的關係,臨時性發佈了一系列金融財政優惠政策,合理限定監管邊界,明確底線監管思維,為廣大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拓展了生存空間。

與此同時,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放寬市場限制,對小微企業市場準入、業務範圍核準、産品研發、銷售渠道環節及時開放,採用更開放的姿態管理小微企業的創新業務,給予一定的創新空間,例如,擴大貸款抵質押擔保物範圍,構建起小額信用貸款、抵押擔保貸款、擔保機構保證貸款“三位一體”的普惠型信貸産品體系,有效破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小微企業“貸款難、貸款貴”的抵押物瓶頸困局,實現創新激勵和風險防範的協同發展,有序引導小微企業克服疫情困難,快速復工復産復市。

第二方面,堅持靈活性管理手段。

在新冠肺炎疫情時期,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政府監管部門採取了靈活的管理措施,按照特事特辦、突破常規、精準施策原則,適當提高監管容忍度,在監管指標上給予一定寬限期。例如,優化小微企業、農戶等重點領域利潤考核目標,放寬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的申請條件,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額度上限,簡化業務流程,精準續貸,緩解受困小微企業的流動資金壓力,讓更多的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平安渡過疫情。

第三方面,強化全局性協調方法。

強化金融政策體系,不是一個簡單的疫情專項財政補貼可以完成的。在抗擊疫情特殊時期,各地方銀保監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等貨幣工具,運用財政貼息、稅收優惠、差別稅率、先稅後補等財稅工具,統合保險、證券、租賃、信託等不同金融機構資源配置,充分體現靈活性和協調性。

總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政府相關部門充分運用包容、開放理念對小微企業開展全方位業務指導,有效避免了地區利益至上、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整合了金融財政與實體經濟的互助關係。特別是不少小微企業自發進行臨時性自救活動,開展一系列創新業務,其中有一些産品不成熟,有一些管理不到位,在疫情期間都得到監管部門的寬容,較好地處理了創新與規範的試錯關係。

但是,我們同樣關注的是,在有序推進小微企業恢復性發展同時,還必須密切關注疫情結束以後金融財政政策如何“收官”問題,必須避免“一哄而上、有始無終”老毛病,不僅要有包容態度,更要有理性觀念,必須考慮全局性問題,必須統籌兼顧,不可偏廢。

一、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問題

一些地方對不完全符合《通知》要求的小微企業發放了抗疫專項貸款,提高了存款準備金考核容忍度,對轄區內不在“名單制管理”裏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等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也提供低成本專項再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支援,還逼迫地方銀行在優惠幅度在貸款基礎利率下浮5%-10%,低於正常時期的企業經營貸款利率,不得抽貸和斷貸。這就等於把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全部(或者大部分)傳導至商業銀行,大大增加了還款困難小微企業對商業銀行造成監管指標達標的壓力。

問題是,商業銀行是有成本核算的。疫情總是暫時的,一定會過去的。現在是時候考慮疫情過後商業銀行如何渡過自己的不良信貸的危險了。如果2020年上半年都是維持這種疫情期間特殊金融信貸政策的話,商業銀行將在未來面臨巨大金融風險。

筆者認為,一個成熟的商業銀行應該始終不放鬆風控,始終保持既有的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原則,不能顧此失彼,更不能此一時彼一時。現階段畢竟是特殊時期,商業銀行對疫情認知是有偏差的,對後果認識也是不全面的。過度盲目跟風、服從或過分積極表現都不成熟的表現。

目前,一方面是存在大量償還貸款困難小微企業,另一方面是許多小微企業在復工階段仍有新的貸款需求。可以説,商業銀行面臨著是雙重壓力。因此,商業銀行可以考慮與其他金融機構分擔風險,針對某一類産業鏈上骨幹型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與小貸公司、互金平臺、金融科技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以及基金公司開展合作,設計合理的股債組合,合理配置資源,共同分擔風險,提供協調式、組合式的金融服務,甚至還可以積極引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救助基金,分擔損失,帶動整個産業鏈上各類企業恢復生産,最大限度減少銀行信貸風險,共同為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服務。

二、財政救急扶助必須突出重點

中央財政應該加大對地方財政一般轉移支付力度,通過定向減稅、發放補貼方式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支援。與此同時,還應該對疫情直接關聯的小微企業和個人的財政補助問題。例如,對納入政府防疫安置點(病房)的酒店、學校(黨校)、廠區倉庫、體育場館在疫情結束前産生的實際水、電、氣費用,按其實際發生額予以 100%減免。對疫情期間的計程車(巡遊車)大幅減免計程車司機承包費用,對計程車(巡遊車)、滴滴車行、專車行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應交稅費,地方財政予以全額免除或補貼。

三、提高財政赤字救急方案需要謹慎

有學者提出,疫情期間考慮實施中央財政為主導的非常規財政擴張政策,把2020年中央財政赤字提高,幅度在1%-3%之間,提高專項債規模,發揮專項債券擴大有效需求、穩增長的作用。

筆者認為,必須處理好財政赤字與通貨膨脹之間的平衡關係,謹慎對待財政赤字問題。我個人不贊成有些學者提出的“專項債規模可以提高到3萬億”口號。因為規模超大的專項債必然導致人為抬高國內通脹壓力,政府很難在疫情過後平復通脹的。毫無疑問,提高財政赤字導致的通貨膨脹對國內經濟是長期利空的,對老百姓日常生活也是有負面影響的。這方面在前幾年我們是有教訓的,前車之鑒,今天不應該忘記。

四、小微企業自身風險的承擔問題

疫情期間,最重要的是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要修煉好內功,採取積極自救措施。首先是以線下業務為依託,積極擁抱網際網路。越是艱難時刻,小微企業越要開拓最具創意的商業模式,加強與互金平臺、金融科技公司、消金公司合作,從線下向線上業務轉型,通過網店銷售或社交化行銷提升銷量,通過精鬥雲産品實現客服與倉庫的無縫銜接,通過數據化管理實現精準行銷,最大限度挽回疫情期間的經濟損失。

【案例分享】

“盒馬生鮮”推出“共用員工”,自2月3日發出第一封“招工令”以後,短短幾日就“借兵”1800余人。這個商業模式解決了三個問題:(1)分擔了其他企業因停工帶來的的人力成本,減輕其他企業的薪酬費用壓力;(2)盒馬超市勞力得到了及時補充,日常經營活動有保障;(3)減少了社會失業率,維持社會穩定。

其次要調整自身的心態。這場疫情最可怕之處在於社會性恐慌,企業員工恐慌心理造成的損害要遠遠大於企業實際經濟損失。越是疫情期間,小微企業越是要及時調整經營模式,穩住心態,堅持就是勝利。“阿米巴模式”就是應對疫情一個最佳模式,適當下放經營權激發員工潛力,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創造力,企業上下團結一心,達成“熬得住就是勝利”共識,一起度過疫情難關。

五、金融財政優惠政策必須區別對待

當前,各大監管部門一直在推動降低全國範圍的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但要突出重點,合理佈局,分清輕重緩急。一是對湖北省內外的金融信貸政策應該有所區別。例如,對受疫情影響的普通零售批發、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小微企業應該給予一定優惠政策支援,但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産、運輸和銷售的中小微企業,應該加大金融和財政政策的優惠調整,必須保證特定領域中小微企業的現金流,保障繼續開工生産,不能再搞全國“一刀切”政策,有所側重。否則,對受疫情影響最嚴重的湖北省內小微企業同樣是不公平的。

六、必須尊重市場優勝劣汰規律

02月25日,央行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協商之後,已有位列防疫重點企業名單的48家中小企業不再在專項再貸款名單之上。這意味著,銀行將不得對這些中小企業進行專項再貸款的投放。即便如果銀行已經對這些中小企業投放了貸款,這些貸款也不會得到央行的專項再貸款的優惠政策。

同時,央行近期也向六大行發出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降低利率等方式搶奪客戶,新增優惠貸款利率不能低於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00個基點(BP),否則不予報銷,專項再貸款打補丁的,商業銀行優惠再貸款利率不得低於2.05%。

顯然,這從側面反映出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新增優惠政策的謹慎態度,也是防範利益博弈與道德風險的必然措施。筆者認為很有必要,也很及時。這些在防疫專項再貸款名單內的中小企業,因為不符合要求被“除名”了。雖然救災是政府一部分責任,但金融財政優惠政策並不是慈善公益,不可以沒有邊界地向所有小微企業開放,必須體現出“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雙重目標。

疫情特殊時期,政府對小微企業講得更多是幫助救濟,國家財政給予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一些特殊的普惠政策,商業銀行也不斷出臺各種各樣優惠信貸,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要不加區分地硬給,一哄而上。如果現在不加選擇,無原則的給予大幅優惠政策,等到疫情過後,尤其是微型家庭式企業,大概率是有一部分小微企業挺不過來,進而破産倒閉,這將會産生巨大的不良資産,對銀行系統造成的衝擊也是可想而知的。

從金融監管角度看,所有管理權力調度和監督資源配置都必須服從市場經濟規律,是一種尊重企業生存權利基礎上有限的公共管理,對哪些企業活動需要優惠,哪些經營活動不需要優惠,需要有一個必要性判斷,凸顯有限但有效的管理模式。

筆者建議,對納入重點醫療防控物資、防護産品應急需求、普通零售批發、輕工製造、住宿餐飲、百姓生活必需品生産、物流運輸和銷售的小微企業,給予一定優惠政策支援外,包括初創發展動力充足、創新産品、服務良好,商業模式和行銷方式先進的小微企業,其他非重點行業小微企業需要有選擇施以援助,我們必須有所選擇施以金融財政優惠政策,不能一哄而上,不分良莠,為完成上級任務而忽視信貸自身的準則。

同時,對於接受信貸財政優惠政策以後,依然無法恢復生産銷售,且依然存在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嚴重失信行為,應該考慮將其列入失信名單,不必繼續施以信貸財政優惠支援,尊重市場發展的自身規律。我們不僅要考慮當下,更要放眼未來,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支援要考慮到一些極端情況,要從壞處著眼,好處著手。

本期責編:胡俊

作者簡介:顧雷,法學博士、金融學博士後,高級經濟師,現任天津金融資産交易所首席經濟學家,國際破産協會中國破産重整聯盟副會長,北京大學普惠金融與法律監管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數字金融、破産重組、普惠金融監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證券市場違規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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