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2月10日至2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連發三則文件落實落細目前已經出臺的相關政策。為確保這些優惠政策能夠真正落地,天津市稅務局黨委及時組織學習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精神,部署系統各單位第一時間按照總局要求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時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
這三則具體文件內容如下:
一、出臺針對納稅人關心的享受優惠政策具體辦理細則,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支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公告規定:納稅人按照相關優惠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只需要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即可。
二、出臺針對服務納稅人並保障其享受稅收優惠的具體措施,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規定:包括依法延長申報納稅期限、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切實保障發票供應等措施在內的18條舉措全方位保障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舉措,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通知要求各地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拓展網上辦稅繳費範圍,涉稅費事項盡可能網上辦。同時梳理和發佈涉稅事項網上辦理清單,提供辦稅繳費綠色通道服務,確保少量需要到稅務大廳來辦稅人員的安全,並在第一時間為其辦理稅費事宜,全力支援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穩産保供,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三、為確保納稅人準確掌握適用的各項稅收政策,11日稅務總局編制發佈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政策享受主體、內容及依據,通過支援防護救治、支援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援復工復産四個方面共12項具體政策,更好地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了解掌握相關政策和徵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