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中央紀委將採取什麼措施,加強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答: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好的制度不執行,就會形同虛設;好的制度執行不到位,就是一紙空文。中央紀委要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將督促《條例》的執行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銜接起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黨章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一是強化日常監督。督促抓好《條例》的學習、教育和宣傳,提高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貫徹落實的自覺性。督促各級黨組織發揮巡視巡察、民主生活會、黨內談話、幹部考察考核、述責述廉、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等黨內監督制度作用,全面掌握《條例》貫徹執行情況,堅決糾正不落實、落而不實的問題,尤其對整改情況要跟蹤督辦。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伸長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是開展專項檢查。中央紀委將適時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重點了解黨內監督中發現問題和線索辦理、整改落實、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看問題和線索有沒有如實記錄、集中管理,有沒有建立臺賬、分類處置,有沒有及時核實並交相應部門處理,有沒有制定整改方案,對發現的問題有沒有做到條條整改、件件著落,存在不存在打擊報復監督者的情況,有沒有保障監督對象的合法權益。各級紀委也要組織開展相關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專項檢查後,要匯總有關情況,提出下一步開展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向黨中央報告。
三是嚴格執紀問責。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糾錯整改不力,對發現的問題該整改不整改、該查處不查處甚至隱瞞包庇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執紀問責,靈活採取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約談函詢、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妥當處置。對在問題和線索處置中通風報信、洩露秘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尤其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適時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在黨內進行通報,選擇一些典型案例點名道姓向全社會曝光,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信號,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