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錯車道了,竟然不算違章?”市民張先生最近在“交管12123”APP上處理交通違法時發現,自己既不用交罰款,也不扣分。
真有這種“好事”?
了解到張先生的經歷後,記者翻看了多個社交平臺,發現有不少台州車主曬出了類似經歷。隨後,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這得益於“優駕容錯”便民舉措。
該舉措面向所有機動車,當機動車不按規定停車;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路段鳴喇叭;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的;違反警告標誌線指示;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等15種違法行為之一,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擁堵,且該次交通違法發生前半年內車輛和駕駛人沒有交通違法記錄,或以往交通違法均已處理的,可免予處罰,僅接受警告提醒。
據統計,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已有41.3萬多名像張先生這樣的車主因持續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接受了警告提醒,被免予處罰。這一便民舉措也受到了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一致肯定。
“‘優駕容錯’旨在通過警告的方式,對初犯者‘容錯’,既能體現法治的溫度,也能從更正向的角度激勵廣大車主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台州市交警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但需要注意的是,“優駕容錯”並非任何錯都能“容”。它不適用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交通擁堵的車輛,而是限于偶發性且對交通安全沒有重大影響的行為。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共用聯盟·台州 陳軼男 台州交警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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