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溫嶺市橫峰派出所網格民警徐道常帶領輔警在橫峰街道一村居開展出租房屋消防檢查,發現該街道一戶人家的陽臺上臨時搭了一個棚子,上面還挂了一塊警告牌:“偷菜者罰款500元,房東啟。”
徐道常好奇地上前想瞧個究竟,發現菜園裏種植了小青菜、蔥、蒜等蔬菜。然而,在菜園的角落裏,眼尖的民警發現了罌粟,雖未開花結果,但特徵還是非常明顯。
罌粟屬於毒品原植物,種植罌粟是違法犯罪行為。民警立馬將房東老鄭叫來問個清楚。老鄭承認自己種的是罌粟,是為老伴而種。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老伴身體不好,經常拉肚子,我聽人説罌粟果吃了能治療拉肚子,就準備自己種點,等罌粟結果了用果實來泡水給老伴喝。”老鄭向民警交代,他知道種植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所以才在周圍種了蔬菜來掩飾,還特地挂了牌子,想讓別人不要靠近菜園,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
“今年春節後,老鄭在鄰鎮的一個路邊攤上發現有人售賣罌粟果,遂以5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顆,回家後種在五樓陽臺上。春暖花開的時候,罌粟不到兩月就長勢茂盛。”民警徐道常説,經現場清點,老鄭共種植了罌粟32株,當場都已主動配合剷除了。
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民警將老鄭傳喚至橫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的調查,同時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向其講解了罌粟的危害。
“罌粟是制取毒品的主要原料,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被稱為‘惡之花’,是我們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徐道常提醒道,食用罌粟殼會使人體産生依賴性,甚至成癮,對人體肝臟、心臟都有毒害作用,嚴重的會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危害生命。
目前,老鄭已被溫嶺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並收繳全部非法種植的原植物。
來源: 中國台州網 | 撰稿:通訊員 朱國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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