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引進和留住人才,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紹興嵊州將從3月1日起開展“青年安家”購房活動,向符合條件人員發放“青年安家”購房券(以下簡稱“購房券”)。嵊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對活動進行了解讀。
問:哪些人符合“購房券”申請資格?
答:
申請“購房券”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年齡要求:年齡要求為18至50周歲。
二是無房要求: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嵊州市區域內無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體土地上房屋,以不動産登記和網簽合同備案為準)。
三是社保要求:在紹興市範圍內繳納社會保險1個月及以上,申請時仍在繳納社會保險。
問:怎樣申請“購房券”?
答:
申請人可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手機“愛嵊州”APP首頁活動連結進入申請頁面填寫個人資訊,並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婚姻證明。
問:如何確定本人是否通過審核?
答:
本次活動共發放“購房券”300張,每張價值5萬元,申請截止後,將實行線下集中聯審,通過資格聯審的申請人數少於或等於300人的,申請每人平均可獲得“購房券”,多於300人的,則採用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最終確定名單將通過“愛嵊州”APP進行公佈。
問:怎麼領取“購房券”?
答:
獲得“購房券”的申請人應在名單公佈後七個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國際會展中心四樓的嵊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住建窗口)領取紙質“購房券”(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
問:如何使用“購房券”?
答:
“購房券”限本人使用,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張,可用來直接抵扣房款(含購房首付款)。
所有嵊州市範圍內取得商品房預(現)售許可證的在售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使用“購房券”,需要注意的是“購房券”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需要在有效期之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完成合同備案。
問:使用“購房券”購買的房屋是否有其他限制?
答:
使用“購房券”的房屋在辦理不動産權屬登記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先將“購房券”金額退回至市財政。
使用“購房券”的房屋辦理不動産權屬登記後未滿2年申請轉讓的,購房人應向市財政繳納與“購房券”金額相同的補償金。
問:“購房券”與其他房票(安置、人才)和購房補貼政策是否可同時享受?
答:
可以同時享受。使用“購房券”購房不影響安置、人才房票的使用,且在完成契稅繳納後可根據《關於優化政策舉措促進嵊州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申請契稅補貼和商業貸款貼息。
本活動方案由嵊州市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575—83111443(工作日)
(包含但不限於以上房産項目)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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