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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造假、有償刪帖……杭州罰了“網路水軍”100萬元
發佈時間:2024-07-05 09:23:12    

  註冊多家公司、招募大量兼職人員充當“網路水軍”、通過操縱“水軍”“養號”等開展有償“轉評讚”“直髮”“投訴舉報”……7月4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及操縱“網路水軍”傳播虛假資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

  潮新聞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法院當庭判令楊某某、某傳媒公司、某網路公司、某科技公司刪除已發佈的虛假資訊,登出“網路水軍”虛假賬號1200余個,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100萬元。

  據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濱江檢察院介紹,2021年至2022年5月,楊某某利用自己註冊的多家公司研發技術平臺,使用平臺操縱“網路水軍”“養號”等方式,在未核實資訊真實性的情況下,開展有償“轉評讚”“直髮”“投訴舉報”等業務。

  經調查,楊某某等共“養號”1200余個,完成“轉讚評”“直髮”任務24萬餘條,任務金額合計896萬餘元;完成“投訴舉報”任務1200余條,任務金額合計19萬餘元。此外,某傳播公司、楊某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有償提供刪帖服務,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已被刑事判決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網路資訊是社會大眾獲取資訊的主要途徑之一,楊某某等四被告在未核實資訊真實性的情況下,開展相關有償業務,係流量造假、通過發佈和刪除資訊干預資訊呈現以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破壞了網路生態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廣大網路用戶的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庭審中,四被告表示已認識到錯誤,向公眾致歉,並願意承擔公益損害賠償責任。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經審理認為,四被告的行為擾亂了網路輿論環境和網際網路信用管理秩序,破壞了相關行業、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損害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維護網路空間的清朗,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擔任此次審判長的第三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院長陳增寶表示,對流量造假與傳播虛假資訊的行為,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和法律制裁。

  在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淩寒看來,長期以來,由於網際網路虛假資訊的識別、維權、處理等成本較高,普通網民和利益相關方難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網路平臺的公共治理和凈化機制很難有效運作。

  “本案通過激活公益訴訟制度,對網際網路虛假資訊治理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性的法律適用和責任認定方案,具有重要意義。”張淩寒認為,本案進一步明確了網際網路虛假資訊的認定標準。比如,在流量造假、資訊干預等行為的認定上,突破了既往判例對虛假資訊僅限于捏造、虛構、扭曲的失真資訊的狹義理解,將通過技術手段操縱資訊呈現的行為納入虛假資訊範疇。

  同時,在網路虛假資訊民事責任的認定上,本案也進行了有益探索。“在損害賠償部分,檢察院綜合考慮了虛假資訊對經濟秩序和治理秩序的損害,對於今後類似案件裁判與網路空間治理機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此外,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立足網路虛假資訊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做出100萬元的賠償金額,有助於對此類行為的有效震懾,具有較高的社會價值。”張淩寒表示,希望該案可以為今後類似的公益訴訟案件“打樣”,鼓勵各地司法機關主動行使職權、捍衛網路公共秩序與民眾合法權益,從而推動網路法治建設。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王柯宇 通訊員 杭互法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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