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公安局會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將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收繳非法槍爆等危險物品。通告內容如下:
關於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
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
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清除社會面非法槍爆物品安全隱患,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面收繳流散社會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倣真槍、弩等物品,依法嚴厲打擊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倣真槍、弩管理的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盜竊、搶奪、搶劫、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違法違規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的資訊;嚴禁製造、銷售倣真槍。
二、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並投案自首,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倣真槍、弩上交當地公安機關。
三、凡在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四、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涉弩等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違法人員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五、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被搶、被盜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不及時報告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法律責任;公民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倣真槍、弩、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六、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倣真槍、弩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動員、規勸在逃涉槍涉爆涉弩等案件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資訊及安全。對窩藏、包庇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分子,幫助違法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七、嚴禁使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倣真槍、弩等從事非法娛樂遊藝活動。玩具製造企業不得生産、銷售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相似,或者槍口比動能大於0.16焦耳/平方釐米的玩具槍。廣大人民群眾在購買玩具槍時要選擇正規企業生産的産品,不要購買無生産廠家、無許可證號、無産品標誌、來源不明的玩具槍,不要購買倣真槍、火柴槍、水彈槍和倣真手雷、炸彈等易於造成危害的物品。
八、本通告所稱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制式槍支、非制式槍支及槍支零部件;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弩是指以機械外力助推箭的發射裝置。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於製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
杭州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7日
同時,公安機關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舉報、提供各類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對群眾舉報經公安機關核實的涉槍涉爆等危險物品線索,根據其作用、效果等情況按照以下標準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
一、破獲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繳炸藥500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1000克,雷管10枚,導火索、導爆索20米或者手榴彈、地雷1枚以上的,視情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上述數量標準以下的,視情獎勵500元至1000元。
二、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式槍支、自製槍、改制槍1支或者氣動力槍支2支,軍用子彈10發、民用子彈50發以上的、鉛彈1000發以上的,視情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上述數量標準以下的,視情獎勵500元至1000元。
三、收繳符合公安部標準的倣真槍10支、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視情給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上述數量標準以下的,視情獎勵200元至500元。
四、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煙花爆竹、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窩點的,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獎勵。
五、查破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煙花爆竹、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等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六、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視情給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獎勵。
七、對特別重大的查實案件,可不受獎勵上限的限制。
群眾發現或知悉涉槍涉爆等危險物品線索,除到當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外,還可通過撥打“110”或0571-87280300報警電話舉報,或者郵寄信件向公安機關舉報(杭州市上城區華光路35號-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郵遞區號310002)。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杭州公安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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