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參與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為發展法律援助事業、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到2025年,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機制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規範化建設基本完成。到2035年,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成為高校法學師生實踐教育的重要陣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意見明確,高校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法學專業、具備法律知識的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或者通曉特殊語種、手語的學生,經招募單位審核後,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平臺自行註冊或通過招募單位註冊,成為法律援助志願者。法律援助志願者可以根據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情況,依法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等法律援助服務。
意見強調創新志願服務方式方法,鼓勵高校與法律援助機構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建立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團、成立高校法律援助聯盟、開展學術實踐項目等,組織志願者到法律人才短缺的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促進法律服務資源跨區域流動。
據了解,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依託高校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個,全國共有在冊法律援助志願者6.2萬名。
來源:新華網 | 撰稿:齊琪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