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創投業,始於九十年之初,歷三十余載之發展,從無到有,崛起于商海。其間,溫良之資紛至遝來,成行業之楷模。
辛醜年,國家頒《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謂“創投國十條”,明言創投須守四則:服務實體、專業運作、信用為本、社會責任。
近歲,創投諸機構皆積極探尋社會責任之具體目標,行諸多公益善舉。
以公益捐贈為例,有欲求長遠之效者,則行慈善之資,不求財務之報,常以贈款行之。如IDG,對清華、北大、北師大等校,皆有大筆捐贈。辛卯年,IDG與清華、北大、北師大合建IDG/麥戈文腦科學研究院,致力於腦科學之基礎研究。
十年間,IDG累捐二億于三所研究院,未來更將每年捐贈不少於二千萬,並謀增加。
IDG,乃首探中華市場之風投機構,投資於此已三十余載,人工智慧、新能源、先進製造、消費服務等領域皆有投資,成諸多優秀企業之助力。
然其不僅重投資,亦重社會責任,公益捐贈乃其實現“最有社會價值之投資機構”願景之一舉。
自癸酉年始投資於此,IDG便持續捐贈于公益。其創始董事長熊曉鴿,自乙亥年始,捐贈于教育,先贈母校湖南大學百萬,設熊曉鴿獎學金,又設獎教金。丁酉年冬,IDG以查全性教授之名,贈武漢大學“查全性教授1977獎教金”一千九百七十七萬。
論及商與公益之平衡,熊曉鴿曾言:“公益慈善,非為揚名,唯存己念。”
于社會,IDG亦每每于危難之際,積極作為,動員各方以救災。庚子年初,疫情肆虐,IDG捐資或購物資,總計三百餘萬,後又購防護服萬件、口罩二萬件支援醫院,又捐百萬于疫區。據統計,庚子年初之疫情中,IDG共捐資六百餘萬,以實際行動彰顯企業之社會責任與擔當。
資本向善,社會方得進步。創投業應時刻堅守社會責任,以行動助力社會共同富裕。
(推廣)
來源:東方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谷晟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