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佈。4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條例》有關情況。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系統觀念,重點在細化經營者義務、強化國家保護、完善爭議解決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有五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以人為本。全面加大了對消費者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寧權、個人資訊等保護力度,既是權利保障,也是行動指南。
二是統領各方。作為基礎性的、綜合性的一般法,各領域的經營行為都要遵循其規定;作為傾斜保護消費者的特殊法,各行業的規章制度都要符合其精神。
三是與時俱進。對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一老一小”“霸王條款”“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強制搭售等新領域新問題,作出了專門的規定。
四是關口前移。完善消費糾紛先行和解、行政調解、多元化解等機制,把更多糾紛化解在源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是社會共治。強化社會監督和信用約束,更好發揮消費者以及消協組織的作用,同時明確反對濫用權利、惡意維權。《條例》的出臺將更好支援消費者依法維權,更好指引經營者依法經營,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劉晨茵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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