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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錢了!2023年度個稅匯算今起預約 一文了解需要注意啥?
發佈時間 | 2024-02-21 09:14:01    

   從今天(2月21日)起,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即可預約辦理。具體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的公告,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後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一年一度的個稅“多退少補”,關係到每個人的收入。那麼,哪些人可以優先辦理年度匯算?又能享受哪些稅前扣除?需要確認哪些資訊?一起來了解下。

  哪些人可以優先辦理退稅?

  根據公告內容,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此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資訊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公告》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辦理匯算可享受哪些稅前扣除?

  對於納稅人來講,最關心的還是能享受哪些稅前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有四項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個稅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分別為:

  1.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以及贍養老人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在原有基礎上均提高了1000元。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一老一小”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資訊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虛假錯誤填報將被監管提醒

  事關個人利益,辦理個稅匯算需認真對待,切勿虛假申報。

  近幾年來,稅務部門在核查中發現,小部分納稅人通過虛假、錯誤填報收入或扣除,以達到多退稅款或少繳稅款的目的。

  對於不按照規定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雙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證明資料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等,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或者扣繳義務人等渠道進行提示提醒,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對拒不更正或者不説明情況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只有在按規定更正相關資訊或者説明情況後,才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由於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納入到個人信用管理,這意味著,如果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會對個人信用産生影響。

  並非所有人都需要辦理匯算

  這裡需要明確的是,並不是所有納稅人都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1.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4.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而符合“已預繳稅額大於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其中情形之一的,就必須要辦理。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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