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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發佈時間 | 2024-02-06 08:55:42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8日

  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省委十五屆二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品質為要、因地制宜、科學引導、政府有為、市場有效、城鄉融合、綜合施策、保護為先、安全為上,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統籌縣城生産、生活、生態、安全需要,推進産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全面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以“兩個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7 年,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供給不斷優化,人居環境品質持續提升。到2035 年,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和美縣城,縣城綜合承載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集聚全省30%左右的常住人口,形成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産業平臺提級聚能。推動縣城産業特色化發展,加快融入鄰近大城市産業鏈、供應鏈、創新鏈體系,統籌培育本地産業和承接外部轉移産業,發展特色經濟和支柱産業。支援山區海島縣持續做強“一縣一業”。推動縣城産業平臺能級提升,支援相關縣融入科創走廊建設,推動有條件的縣建設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省級高能級戰略平臺、“萬畝千億”新産業平臺等,持續推進特色小鎮高品質發展,支援山區縣特色生態産業平臺提檔升級,逐步引導鄉鎮産業、農村集聚點産業向縣城産業平臺集中集聚。優化縣城商貿流通服務網路,推進縣鄉村三級物流網路和縣城專業市場、農貿市場建設。完善縣城倉儲保鮮冷鏈設施。開展新型消費試點縣建設,打造大型商超、商業綜合體、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特色集市等新消費空間。

  (二)完善立體互通交通網路。推動縣城融入“軌道上的浙江”,推動全省陸域縣城實現縣縣通鐵路、基本通高鐵,支援大城市周邊縣城佈局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支援縣城打造交通樞紐,推廣站城一體開發模式。暢通縣城對外公路通道,推動縣城高速公路、國省道提質增量,重點打通斷頭路、改造瓶頸路、建設快速路,支援符合條件的縣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探索減免與鄰近大城市之間高速公路通行費用。強化縣城航空通達能力,支援省內機場在縣城設置航廈,加快空鐵聯運樞紐和通用機場建設。推進縣城現代水運發展,加強沿海縣城海港資源開發整合,聯動發展義烏陸港和其他縣城內河港口,加快組建海河聯運船隊,著力優化海河聯運服務。完善縣城內部交通網路,提高縣城道路網密度,加快縣城停車系統建設,優化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佈局。

  (三)加快市政設施提檔升級。改造升級縣城防洪排澇設施,加強縣城河道行洪排澇設施網路建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氣象、內澇等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完善縣級水利基礎設施體系。全面推進縣城老舊管網更新改造,推進有條件的縣城管線入地,深化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強化大氣污染治理。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交易市場,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資源收運“三網融合”,完善涉疫醫療廢物收運體系。改造整治縣城老舊小區,因地制宜選擇綜合整理、拆改結合等模式,實現“綜合改一次”;通過“微改造”完善社區養老、托育等配套設施,適當擴大社區公共文體活動空間;統籌推動老舊廠區改造。構建更具韌性的公共安全與應急保障網路,持續推進縣城運作管理服務平臺等建設,建立鄰里、社區等多級應急體系,提升災害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能力。

  (四)推進公共服務優享擴面。提升“幼有善育”服務能力,落實和完善積極生育政策,創新出生“一件事”聯辦改革,增強縣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實力,提升出生人口素質和0—3歲嬰幼兒健康水準,引導多方力量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夯實“學有優教”均衡優勢,優化公辦幼兒園佈局,支援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實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建設行動,實施“縣中崛起”工程,不斷優化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結構。保障“勞有所得”平等就業,優化就業服務流程,進一步提高就業服務標準和能力,推動外來務工人員高頻事項實現跨省通辦。補齊“病有良醫”縣域短板,實施人才定向培養計劃省級統籌制度,支援服務能力較強的縣級三級醫院打造區域醫療中心,高水準建設縣域醫共體,提升特大鎮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打造“老有康養”和諧社會,加大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力度,加快發展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支援生態功能縣城打造康養綜合體,加強適老化設施改造,健全縣鄉村三級銜接的養老服務網路,發展鄉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實現“住有宜居”全面保障,推動縣城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産權住房,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加大高品質物業服務供給。加大“弱有眾扶”精準幫扶,推進縣級“助聯體”標準化建設,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培訓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

  (五)提升數字化治理能力。加快縣城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進行政村以上地區5G網路連片優質覆蓋,加快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IPv6)全面部署。深化數字政府建設,完善“城市大腦”體系,加快推動縣級平臺接入省市級平臺。在托育、教育、就業、居住等領域創新打造多跨場景應用,健全“四治融合”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深化“基層治理四平臺”和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數字化應用建設。

  (六)擴大就業帶動增收富民。增強縣城就業吸納能力,實施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等靈活就業激勵計劃,鼓勵各地設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為主要支援方向的創業引導基金,推進省級創業孵化基地、青年眾創空間等建設,健全完善縣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體系,深化“浙江無欠薪”行動。建設一批縣城技工院校,強化縣城職業技能培訓,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進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産教融合“五個一批”建設,加強養老護理等重點行業和社會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強化縣城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農村轉移勞動力等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七)加強歷史文化傳承創新。厚植弘揚傳統文化底蘊,打造縣有“四館一院”文化地標,推廣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社區型文化設施,開發升級雲上文博、雲上音樂廳、雲上廣電等數字化文化服務,打造“15分鐘品質文化生活圈”。推進“浙江有禮”省域文明新實踐。保護利用歷史文化資源,加大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和歷史地段的保護力度,加強對縣城山水格局、空間肌理的保護與管控,開展千年古城復興行動和老屋復興行動,支援縣城參與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和詩路文化帶建設。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産,做好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認定管理,探索構建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與服務機制,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館等建設,推動文化創意産品開發。加強浙派園林空間藝術塑造,建設一批城市公園、城市陽臺等,積極爭創國家園林城市,完善縣城生態綠地、綠道系統,推進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和幸福河湖建設。

  (八)深化大鎮強鎮擴權改革。縣級行政管理許可權能放則放,賦予特大鎮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權、執法隊伍的指揮調度權、多部門協同解決綜合性事項的統籌協調權。加快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加強特大鎮人員編制保障,堅持控總調優、減上補下,推進人員編制向特大鎮和小城市培育試點傾斜。部門派駐特大鎮和小城市培育試點機構人員編制可實行“縣屬鎮用”。差異化推動特大鎮高品質發展,按照常住人口規模配置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支援縣城與毗鄰特大鎮同城化發展,支援距縣城較遠的特大鎮打造縣域副中心,按照規定分類分批推動小城市培育試點達標認定。

  (九)實施城鄉融合一體振興。統籌優化城鎮化格局,加快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管理,制定鄉村有機更新行動專項規劃,做實做好土地綜合整治,因地制宜開展異地搬遷,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縣城和特大鎮集聚。推進縣城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建立縣鄉村公共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運營機制,推進冷鏈物流、農貿市場、道路客運、供水供氣等城鄉聯動項目建設,推進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提高城鄉道路一體化水準,實施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聯動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高水準推進“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深化“五美聯創”,以“一統三化九場景”為引領推進未來鄉村建設。

  (十)促進山海互濟協同開放。打造省際邊界發展高地,進一步打通省際通道,推動邊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創新跨省協作模式,推動省際邊界地區産業共建、生態共保、平安共創。打造山海協作升級版,推動山海協作産業飛地精準落地,加快在杭州、嘉興等地集中佈局科創飛地,規範消薄飛地建設,健全完善結對縣溝通對接機制。支援毗鄰縣城組團發展,推動空間一體化佈局、城市和産業聯動發展,探索教育、醫療、就業創業、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實現同城待遇。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與指導服務,探索建立縣城和特大鎮統計監測制度,完善科學合理的目標評價與激勵機制,加強工作進展情況晾曬和跟蹤督導服務。各設區市要加強政策配套與跟蹤督導,各縣要承擔主體責任,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

  (二)開展試點先行。省級層面開展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試點,試點縣要明確試點目標、主要任務和預期成果,找準突破口,確保取得實質性成效。省直部門要支援各試點縣實化細化重大改革清單,重點圍繞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場化配置、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投融資機制創新、強鎮擴權改革,及早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強化規劃引領。省級層面出臺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目標任務、工作抓手和政策舉措。各地要從實際出發,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缺什麼補什麼”為原則,制定“一縣一策”,科學編制5年行動計劃。

  (四)加強要素保障。省級財政支援城鎮化建設公共預算支出進一步向縣城建設傾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支援各地開展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對列入省重點工程和省重大産業項目的給予優先支援。

  (五)鼓勵多方參與。鼓勵省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城鎮化建設,重點圍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創新省地合作模式,投資、建設、運營一批打基礎、利長遠的城鎮化重大項目。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縣城建設,盤活國有存量優質資産,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整合利用好既有平臺公司。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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