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公安局2023年12月2日發佈警情通報,2023年7月27日,我局徐溝派出所接王某某電話報警,稱其在一酒店附近被打。接警後,徐溝派出所迅速出警並開展調查工作。 7月28日,徐溝派出所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65條規定,先行以治安案件受案。經查明,當晚王某某(女,某酒店員工,案發時懷孕7周多,但本人不知情懷孕)因趙某某、董某某夫婦在酒店對面的便利店停車購物時未及時關閉汽車遠光燈,導致照射其工作的酒店大廳,王某某到便利店與二人交涉時發生爭吵,後遭到二人毆打,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分別對趙某某、董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和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3年11月13日,王某某向徐溝派出所提出傷情鑒定要求。我局已委託太原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就王某某先兆性流産和多處軟組織損傷問題進行鑒定,待鑒定結論做出後,我局將根據鑒定意見依法處理。
來源:界面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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