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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萬元 浙江規定高校畢業生在這三類行業就業可領取補貼
發佈時間 | 2023-10-10 10:35:29    

   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優化調整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圍繞支援穩崗擴崗促進青年就業等方面,提出舉措。其中,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到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養老服務、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申領每年1萬元的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此外,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的,且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的,浙江規定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申領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並按規定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另外,對畢業學年內來自城鄉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戶,或屬於孤兒、持證殘疾人,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養畢業生,可申領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對失業人員補貼方面,浙江要求對2023年1月1日起失業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繼續參照參保職工的流程和標準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參保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條件,繼續放寬至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企業用人補貼方面,對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且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企業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和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之和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對招用2023屆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還包括參保企業2022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2022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2022年末參保30人及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江還廣泛動員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每年募集不少於5萬個見習崗位。見習單位向見習人員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補助的,各地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補貼。對被認定為省級就業見習示範單位,省財政給予每家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在本單位就業,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時支援企業和行業協會根據技能崗位需求,聯合技工院校針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開展“訂單式”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丁薩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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